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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香河园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香河园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置下列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纪工委监察组。

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包括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挂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市民活动中心,挂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党群活动中心牌子。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挂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综治中心牌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包括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中心幼儿园、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东里幼儿园。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香河园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2.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3.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4.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5.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6.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7.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8.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81人,实有人数 76人;事业编制 35人,实有人数 30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249.30万元,比上年增加5,811.03万元,增长50.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04.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4%;其他收入44.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440.37万元,比上年增加4,025.94万元,增长32.43%,其中:基本支出3,658.7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2.25%;项目支出12,781.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75%.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08.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6.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57%;公共安全支出251.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3%;教育支出8.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4.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0.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69%;卫生健康支出453.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7%;节能环保支出2,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19%;城乡社区支出6,037.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80%;农林水支出72.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226.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68.13万元,增长26.63%。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024.41万元,主要用于我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运转、街乡文明引导员补贴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2.75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

“港澳台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0.72万元,主要用于侨联主席补贴。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2.02万元,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专职工作者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

“组织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03.8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宣传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5.01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7.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8.33万元,主要用于稳控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51.3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48.93万元,增长145.42%。其中:

“公安”(款)2019年度决算1.33万元,主要用于辖区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款)2019年度决算7.20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签约律师事务所。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42.8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运行保障经费、综治维稳中心经费项目。

3、“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3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24万元,增长2.93%。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1.44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6.9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教育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44.7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6.20万元,增长111.13%。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19年度决算143.47万元,主要用于三馆免费开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基层文化活动以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体育”(款)2019年度决算1.3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和国民体质测试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200.6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332.09万元,增长81.30%。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416.4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861.9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347.6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就业补助”(款)2019年度决算103.91万元,主要用于街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和促进就业工作经费。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4.03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19年度决算29.51万元,主要用于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四进”和“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

“残疾人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26.07万元,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

“红十字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工程。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9年度决算8.6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0.4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400.01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旱厕改造、环境整治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53.7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33.60万元,增长41.73%。其中:

“公共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0.50万元,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35.62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心灵家园及早教基地。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217.8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费发放。

“医疗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54.6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退养人员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45.14万元,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00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款)2019年度决算2,000.00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6,037.8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13万元,增长0.05%。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434.2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19年度决算15.00万元,主要用于街区责任规划师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1,491.14万元,主要用于自管保洁、绿化支出、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交通示范社区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4,097.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民生家园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功能疏解、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垃圾分类。

9、“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2.8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2.83万元,增长100%。其中:

“水利”(款)2019年度决算5.39万元,主要用于街乡河长制工作、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67.44万元,主要用于人口调控。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2.7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75万元,增长154.96%。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2.7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658.7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6.60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94万元增加4.6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94万元减少2.9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6.6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00万元增加7.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7.9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17.96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停驶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2019年购置1辆,车均购置费17.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8.6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00万元减少10.3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7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52.0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5台,74.7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38.14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基本实现预期绩效是:美化提升地区环境,提高辖区内居民满意度,提升地区居民生活幸福感;提升我街道各项工作工作效率,有效的组织居民开展各项活动,提升我街道党建工作水平。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

1、西坝河东里社区(2018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根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主要实施“六治七补三规范”的工作要求以及西坝河东里社区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改造内容为:13栋居民楼楼本体改造及违建拆除及恢复、绿化景观提升、市政改造、架空线改造、安防改造项目的公共区域改造。年度绩效目标预算总金额400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楼本体改造、违建拆除及恢复、绿化景观提升、市政改造、架空线改造、安防改造项目的公共区域工程及相关二类费支出,全部列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预算总金额4000万元,实际全年到账金额5006.207763万元,全部列支。超出预算部分由办事处向区财政局报送申请追加资金拨款请示后进行支付。 楼本体改造、违建拆除及恢复、市政改造项目的实施,提升了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了居住环境,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改变社区内各种私搭乱建现状,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2、公共服务经费 做好地区党建工作,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影响力。保障社区工作者权益,人员工资发放,保障社区工作正常运转。高质量完成地区公益事业相关工作,丰富地区居民生活,提升地区居民生活幸福感,增强百姓满意度。年度下达指标金额1835.796387万元,除12月社区工作者工资个人代扣项需在2020年1月支出外全部列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 保障完成社区创享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社区级党政群共商共治项目落地实施,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可持续性、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效果良好。

3、民生家园建设经费 年度绩效目标预算总金额100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拆除西坝河西里社区违规建设、辖区137处普通地下室和设备层开展常态化巡查、街道自管老旧小区约31万平米保洁面积干净整洁、辖区主要大街可视范围内无主垃圾及时清运干净,全部列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预算总金额1000万元,执行金额1000 万元,全部列支。严格按照《香河园经费支出管理流程》资金管理办法使用民生家园经资金,经领导逐级审批,并按照财务报销制度完成报销程序,列支范围规范合理。改善了居住环境,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改变社区内各种私搭乱建现状,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4、2019年环境建设-西坝河西里社区提升改造(二期) 该项目预计2019年内完成,故该项目预期总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一致。项目预算资金590.355万元,全年到账资金590.355万元,实际支出571.429608万元。产出指标细化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进度指标和成本指标四个项目。其中数量指标第一项对西坝河西里小区内斑秃绿地进行补植补种已完成,该项目在施工期间内对小区内的斑秃绿地进行补植补种,绿植成活率高。数量指标第二项对西坝河西里小区内破损道路进行翻新已完成,施工方对小区内需要修补的道路进行翻新,按照设计要求已经全部完成。该项目质量指标为全部工程预计于2019年10底前进行验收,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经评定,工程质量合格。该项目进度指标第一项预计全部工程在2019年10月底前完工,该项目已在计划前完工。该项目进度指标第二项为工程相关资金预计在2019年11月底前付清,该指标已按时完成。该项目成本指标为按照相关工程定额进行造价,造价和最终评审定案金额均在工程定额范围内。

该项目效果指标分为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两个项目。其中效益指标第一项为西坝河西里小区环境得到根本改善。经过该项目的实施,西坝河西里小区内的环境得到明显的提升,受到了小区内居民的称赞。同时由于小区环境的提升,周边社区的居民更多的来到该小区参加社区活动,促进了我街道辖区内居民的沟通交流,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该项目效益指标第二项为西坝河西里小区公共区域内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消除。经过该工程的实施,西坝河西里小区内的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明显的消除,居民的生活更加的安心和舒适。该项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第一项为提升辖区居民对西坝河西里小区提升改造工作的满意度。在该项目进行过程中,我街道一直通过现场沟通、电话接听和舆情关注等方式了解辖区居民对于该项目开展的满意度,发现大多数居民对该项工作的开展十分满意。该项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第二项为提升辖区居民居住的幸福感。经过调查了解,由于小区内居住环境的明显改善,辖区内居民的幸福感也得到了相应的提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香河园街道办事处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个,涉及金额8403.49万元。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民生家园建设经费项目

评价对象概况: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香河园街道办事处,具体工作由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西坝河西里违建拆除、对辖区137处普通地下室和设备层进行安全管理及巡视、对7个老旧小区开展日常清扫保洁以及对地区无主垃圾清运。

评价结论: 提升了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了居住环境,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改变社区内各种私搭乱建现状,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2、2019年环境建设-西坝河西里社区提升改造(二期)项目

评价对象概况: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西坝河西里小区绿地、道路、爱心小屋和值班岗亭等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评价结论:西坝河西里小区内的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明显的消除,居民的生活更加的安心和舒适。

3、公共服务经费项目

评价对象概况:社区机构运转经费 用于发放各社区的社区工作者工资及保险,社区日常运维支出等支出;党建经费用于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培训党员、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等;公益事业经费用于各社区公益事业、社区居民活动开展等支出。

评价结论:增强了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增强了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提升了党组织凝聚力、影响力,严格按照区社工委、财政局关于社区人员经费的有关规定进行落实,社区机构运转经费保障社区事务正常开展,公益事业经费保障社区治理及社会动员工作顺利开展,提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

4、西坝河东里社区(2018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项目

评价对象概况:根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主要实施“六治七补三规范”的工作要求以及西坝河东里社区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改造内容为:13栋居民楼楼本体改造及违建拆除及恢复、绿化景观提升、市政改造、架空线改造、安防改造项目的公共区域改造。

评价结论:1.楼本体改造工程已完成70%,其中13栋楼外墙保温工作已施工完毕;2.违建拆除及恢复工程已完成70%,拆除约320户违建3.市政改造工程已完成管道安装360米。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香河园街道办事处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