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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团结湖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团结湖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团结湖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3个事业单位即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街道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75人,实际73人;事业编制34人,实际31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97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730.85万元,比上年增加1,378.33万元,增长10.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76.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54.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788.00万元,比上年增加722.72万元,增长5.53%,其中:基本支出3,853.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95%;项目支出9,934.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0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31.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6.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02%;公共安全支出702.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2%;教育支出40.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5.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8.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64%;卫生健康支出345.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1%;节能环保支出197.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4%;城乡社区支出5,247.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21%;农林水支出106.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336.9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28.45万元,增长36.78%。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134.1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机构运转、街乡文明引导员补贴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5.33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港澳台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0.72万元,主要用于:侨联事务管理。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7.48万元,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专职工作者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74.56万元,主要原因: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宣传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50.14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7.61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4.94万元,主要用于:稳控工作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02.9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89.61万元,增长520.19%。其中:

“公安”(款)2019年度决算0.89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款)2019年度决算4.84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697.24万元,主要用于: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以及街道和农村地区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电网配电设施改造、环境整治、人口调控等经费。

3、“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0.6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25万元,增长5.8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3.20万元,主要用于:党校分校工作经费。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7.0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教育经费、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学习项目等。

“其他教育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0.42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活动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25.7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7.73万元,增长84.85%。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19年度决算125.77万元,主要用于:三馆免费开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基层文化活动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市民活动中心(原文化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618.7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942.15万元,增长72.56%。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438.0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便民服务中心(原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327.2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392.7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19年度决算239.23万元,主要用于:街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和促进就业工作经费。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20.17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19年度决算30.98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津贴、丧葬补贴等。

“残疾人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184.36万元,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等。

“红十字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工程。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9年度决算9.63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1.7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972.62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环境整治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45.2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09.18万元,增长46.25%。其中:

“公共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0.60万元,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36.71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心灵家园及早教基地、人口文化阵地管理经费等。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224.0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33.5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退养人员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50.35万元,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经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街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街乡健康教育和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乡村医生工作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97.2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97.20万元,增长1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9年度决算0.96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区域杨柳飞絮治理工作。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96.24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地区商品交易市场功能疏解、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环境整治、污染源普查、环卫电动车管理等。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247.4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78.52万元,下降1.47%。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386.87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19年度决算15.00万元,主要用于:街区责任规划师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2,583.63万元,主要用于:自管保洁、绿化支出、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全要素示范小区、交通示范社区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261.9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农租房腾退安置、民生家园建设、优美大街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功能疏解、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垃圾分类、地下室清理等其他辖区事务。

9、“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06.9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06.98万元,100%。其中:

“水利”(款)2019年度决算0.39万元,主要用于:小微和黑臭水体治理、解决水务安全隐患项目、街乡河长制工作、排水沟截污一体化泵站运维、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06.59万元,主要用于:功能疏解、积存建筑垃圾整治、民生家园、人口调控、美丽乡村、办事处及社区层面服务用房运转、环境整治及美化提升、平原造林养护及流转、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平安示范”居民小区建设等。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9.6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68万元,增长93.6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9.6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等。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853.9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77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77万元减少7.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达数持平。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97万元减少2.9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8.7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2.80万元减少4.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2.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12.91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2.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5.8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2.80万元减少16.9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75.8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2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38.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5.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08.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7台,141.6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77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团结湖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保障辖区城市管理有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定、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干净、创建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党建引领方面,区域化党建体系日臻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走得更深更实;美化街区建设方面,精心打造全要素小区,倾全力打造美丽街区,垃圾分类引领示范效应明显,创卫工作成效突出;平安建设方面,群防群治,加强社会面管控,调处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强化监管,确保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社区建设方面,深化民主协商,自治能力得到释放,精准满足需求,服务渠道得到拓展,共商共治解忧,党群关系得到巩固;民生建设方面,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发展韧劲,厚植文化底蕴,成果惠及百姓,回应群众诉求,落实接诉即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主要是:工期较长,受重大活动影响,未能按时完成工程进度。

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团结湖街道办事处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个,涉及金额4771.84万元。总体上看,各项目决策依据较充分,绩效目标设置较明确,项目管理较规范,各项产出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顺利实现预期目标,发挥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及可持续影响,促进了绩效管理、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公共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评价对象概况:公共服务经费由三部分组成: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公益金和党建经费。其中社区机构运转经费:保证社区机构正常运转,社区工作者工资正常发放,没有引起一起劳资纠纷。社区公益金:2019年共立项63个项目,内容包括社区环境维护、印制警情提示及宣传品、培育反哺志愿者队伍、开展为老助残、走访慰问和便民服务以及社区文体艺术节等活动。党建经费:全年组织新春座谈会、七一系列活动及支部创卫环境治理等活动,保证了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及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服务上千名党员。

2、评价结论:社区居民满意度100%,社区社会组织满意度100%。

3、建议:继续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团结湖街道办事处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