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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

(2)贯彻落实街道工委研究制定的辖区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和任务,对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区属次干路、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4)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摊群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水、人防、环保等工作的监督。

(6)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止施工扬尘,防止扰民。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7)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8)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火、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地来京人员以及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工作。

(10)负责计划生育、统计、红十字会、民事调解工作。

(11)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劳动力管理、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险工作。

(12)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3)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4)指导和协调社区居委会工作,规范社区工作职责,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15)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6)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培育和发展社区中介组织。

(17)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18)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由1个行政单位和3个事业单位构成,1个行政单位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北京市朝阳区双井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双井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双井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02人,实有人数97人;事业编制44人,实有人数34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287.71万元,比上年增加3,869.00万元,增长21.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15.8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2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71.8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7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134.21万元,比上年增加57.87万元,增长0.29%,其中:基本支出4,865.3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4.16%;项目支出15,268.8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5.8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76.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2.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96%;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730.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4%;教育支出16.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科学技术支出17.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4.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87.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4.73%;卫生健康支出715.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7%;节能环保支出3.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城乡社区支出4,170.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77%;农林水支出252.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6%;交通运输支出14.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002.9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53.88万元,增长33.52%。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695.7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机构运转、街乡文明引导员补贴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36.18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港澳台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0.72万元。主要用于侨联事务管理。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5.02万元。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专职工作者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44.9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宣传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3.77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7.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77.58万元。主要用于稳控工作、国I国II车辆更新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30.2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20.56万元,增长7,428.48%。其中:

“公安”(款)2019年度决算1.85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款)2019年度决算9.7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718.72万元。主要用于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以及街道和农村地区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电网配电设施改造、环境整治、人口调控等经费。

3、“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6.1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1.2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4.9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教育经费、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学习项目等;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7.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7.1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7.1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和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建设。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54.3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0.90万元,增长84.98%。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19年度决算153.87万元。主要用于三馆免费开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基层文化活动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文化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体育”(款)2019年度决算0.46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和国民体质测试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0,987.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923.82万元,增长81.20%。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451.6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4,624.4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535.2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19年度决算149.09万元。主要用于街乡促进就业工作和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经费。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4.03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19年度决算49.66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离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老年人补助医疗款、孤儿和高龄老人补贴等。

“残疾人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243.90万元。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等。

“红十字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等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9年度决算24.43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2.7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4,900.29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旱厕改造、功能疏解、环境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7、“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15.8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42.53万元,增长51.24%。其中:

“公共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0.50万元。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68.26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心灵家园及早教基地、人口文化阵地管理经费等。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303.0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141.0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02.92万元。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街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街乡健康教育和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经费。

8、“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1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14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14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地区商品交易市场功能疏解、污染源普查、环卫电动车管理等。

9、“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170.1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170.37万元,增长39.01%。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604.94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旱厕改造项目,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19年度决算30.00万元。主要用于街区责任规划师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1,349.44万元。主要用于自管保洁、绿化支出、旱厕改造项目、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全要素示范小区、交通示范社区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185.8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民生家园建设、优美大街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功能疏解、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垃圾分类、地下室清理等其他辖区事务。

10、“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52.2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52.28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水利”(款)2019年度决算1.34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和街乡河长制工作。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50.94万元。主要用于功能疏解、民生家园、人口调控、办事处及社区层面服务用房运转、环境整治及美化提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平安示范”居民小区建设等。

11、“交通运输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4.3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4.3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铁路运输”(款)2019年度决算14.30万元。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2.0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2.09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2.0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经费。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865.3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2.00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84万元增加36.1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持平; 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 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54万元减少3.5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2019年未开展任何形式的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 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72.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2.30万元增加39.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51.4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51.4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停驶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2019年更新3辆,车均购置费17.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0.6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2.30万元减少11.6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53.4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4台,271.7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到地区党的建设各方面,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调控好人口、管控好建设、保护好生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2019年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涉及金额5020.25万元。评价结果各项支出按照区财政要求完成支出。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公共服务经费:机构运转经费主要用于发放社区工作者薪酬、确保社区正常办公秩序,公益事业经费主要用于举办跟居民生活相关的活动。公共服务经费党建经费主要开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组织党员进行三会一课活动,订阅或购买报刊、资料、书籍等。表彰奖励优秀党员。关心关爱困难、高龄或生病党员。组织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党建项目研究。进行党建阵地建设和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等

社区机构运转经费和公益事业经费均完成了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按时为社工发放工资,组织居民参加活动,为建设一流社区提供了资金保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促进了辖区内社区的和谐稳定,提高了辖区居民满意度,幸福感。党建经费严格按照计划和程序进行使用。在发挥经费使用效果的同时,注重节约。通过使用党建经费,地区广大党员有了学习、开会、主题党日活动、志愿服务等经费保障,广大基层党组织和社区党委有了增强党性,发挥服务群众战斗堡垒作用的资金保障。

2、民生家园建设资金:根据群众需求,结合辖区实际,用于保障辖区民生服务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主要用于环境卫生、治安、精神文明、应急等方面建设。按照计划支出,优先确保了国家和市区有关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落实,保障环境卫生、治安、精神文明、应急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和群众需求,用于民生服务保障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