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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呼家楼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呼家楼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和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1.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 个,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呼家楼街道办事处;全额事业单位3 个,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 个,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街道中心幼儿园。

2. 部门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2)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街道工业,以及与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经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城区。

(3)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4)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5)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7)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依法建设。

(9)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98人,实有人数95人;事业编制51人,实有人数33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003.58万元,比上年减少244.11万元,下降1.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74.8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6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28.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779.68万元,比上年减少980.56万元,下降5.52%,其中:基本支出5,101.0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40%;项目支出11,678.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6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11.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8.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43%;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181.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9%;教育支出16.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0%;科学技术支出17.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3.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35.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98%;卫生健康支出526.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7%;节能环保支出120.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3%;城乡社区支出4,734.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50%;农林水支出13.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728.9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00.07万元,增长34.51%。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434.89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机构运转、街乡文明引导员补贴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52.43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港澳台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0.72万元,主要用于:侨联事务管理。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6.75万元,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专职工作者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27.68万元,主要原因: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宣传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4.05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7.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53.41万元,主要用于:稳控工作、国I国II车辆更新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81.0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9.50万元,增长62.29%。其中:

“司法”(款)2019年度决算8.00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以及村居公益法律服务。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73.08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中心以及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运行保障、门禁系统维护、人口调控。

3、“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6.8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59万元,增长18.1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1.20万元,主要用于:党校分校工作。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3.0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教育经费。

“其他教育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59万元,主要用于:国庆游行方队训练期间保障物资经费。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7.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7.1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7.1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建设。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23.3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5.40万元,增长81.54%。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19年度决算123.35万元,主要用于:三馆免费开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基层文化活动以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135.7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877.35万元,增长91.05%。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471.4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256.7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494.0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19年度决算292.33万元,主要用于:街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和促进就业工作经费。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579.02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19年度决算68.3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养老助餐配餐工作试点、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老年人补助医疗款、成年孤儿安置、智慧型养老服务、创新街乡社区养老补助、“四进”和“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

“残疾人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98.71万元,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养老服务创新项目。

“红十字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工程。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9年度决算19.10万元,主要用于:低保对象采暖补助。

“其他生活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4.1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助。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849.77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所代理记账服务以及街乡及社保所财务管理软件会计制度专版升级、财务管理软件运维服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街乡职工住房补贴、对口支援、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低保群众临时生活补助、两节送温暖、环境整治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7、“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26.7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47.66万元,增长88.73%。其中:

“公共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0.60万元,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60.42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心灵家园及早教基地、人口文化阵地管理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286.0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124.7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退养人员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54.92万元,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

8、“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20.6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20.66万元,增长100%。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款)2019年度决算119.06万元,主要用于:搬迁区域电采暖补贴。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60万元,主要用于:污染源普查、环卫电动车管理。

9、“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734.0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613.40万元,下降25.42%。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595.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补贴、奖励。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19年度决算15.00万元,主要用于:街区责任规划师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1,651.2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事业费、自管保洁、绿化支出、旱厕改造项目、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全要素示范小区、交通示范社区工作、垃圾分类示范区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472.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农租房腾退安置、民生家园建设、优美大街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功能疏解、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0、“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3.3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3.31万元,增长100%。其中:

“水利”(款)2019年度决算0.34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2.98万元,主要用于:人口调控、河长制工作、功能疏解。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3.5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58万元,增长171.6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3.58万元,主要用于:全生产执法工作。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101.0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5.95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44万元增加1.5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持平。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54万元减少3.5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5.9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0.90万元增加5.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2.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12.91万元。主要原因:更新国I国II车辆,2019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2.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3.0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0.90万元减少7.8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5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66.9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26台,310.5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89.54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呼家楼街道办事处的部门绩效目标是:按照市、区部署,以区域化党建为统领,抓大事、保要事、解难事、办好事、干新事,带动地区全面发展。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集合全力,高质量完成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打好精准扶贫、风险防范、环境保护三大攻坚战。牵住疏非的牛鼻子,全力推进控违拆违、疏解市场、整治环境秩序、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等市区重点任务。加快背街小巷、优美大街建设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落实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项目等,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深入开展“三大”专项行动,推进国家卫生区、绿智平社区、交通平安示范小区创建,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全面推进“全要素小区”和“全景楼院”建设,持续提升群众归属感。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1、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占道经营点、取缔无证无照餐饮单位、完成劳动保障监察。2、保障地区绿化保洁,创建城市优美环境。3、推进全要素小区建设工作,以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以优美大街、环境提升工程打造街区景观,以全要素小区形成社区品牌,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街区综合功能和环境品质。

2019年呼家楼街道办事处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共4个,涉及金额7068.70万元,完成支付金额3619.76万元。部门整体项目支出未完成原因主要在于:2019年金台西路二期环境建设项目:根据职责分工,城市管理办公室完成了金台西路二期优美大街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的设计招标,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并与之签订设计合同;整体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召开沿线社会单位、社区、群众意见建议完善调整后,报区环境办进行专家论证,并按专家意见修改。此次设计方案以金台西路北中南三个为主要景观节点,其中北部节点为朝阳北路路口东南角的金台夕照广场,中部节点为人民日报报社西门入口广场及对景的办事处廉政广场。南部节点为朝阳区文化馆前广场。但由于设计方案一再修改,至今未定,导致该项目还未开工进行。由于金台西路属于区属道路,虽然前期金台西路已进行过多次环境改造提升,但是整体风貌与周边街区、特别是人民日报社等新地标相比,还存在景观标准不高、常态管理不细等问题,还需对整体环境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综合提升,需请区级各部门大力支持和专业指导。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公共服务经费-社区机构运转-人员工资

项目概况:项目实施主体为社区建设办公室,主要内容是,每月按工资结构内容进行工资的计算。如工作绩效工资、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年限补贴等项目。项目预期总目标为1467.18万元,年度绩效实际支出金额1447.45万元。略有节余未超出预算金额,以实际人员工作情况发放工资。

项目评价结果:项目资金由区级财政资金统发社工工资,每月按时发放社工工资,无拖欠;且资金由区财政局审核后报银行,结余资金年底返还财政。该项目进一步规范了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步伐。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呼家楼街道办事处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