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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大屯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大屯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和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大屯街道办事处包括六办、一队。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即三中心。

六办:

1.综合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街道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管理、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绩效管理、重要文稿起草和调研等工作。人大、政协等相关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动物防疫等相关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社区党建。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总工会、团工委、妇联等群团工作。统筹街道协商民主建设工作。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工作。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工作,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

3.平安建设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综合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扫黄打非”等工作。防震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统筹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社区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信访工作。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按照职能部门派驻体制改革要求,不再单设街道司法所,保留司法所牌子。

4.城市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协助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街巷长、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防汛抗洪工作。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节约用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供热采暖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民兵、征兵工作。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和人民防空工作。

5.社区建设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推进居民自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社区发展。培育、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组织收集社区群众需求。组织协调社区学前教育、家庭教育,配合做好义务教育实施工作。统筹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负责财务工作。税源建设工作。统计工作。

6.民生保障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并承担相关工作。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承担残联具体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一队: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工作职责:以区城管执法局名义开展执法工作。

三中心:

1.便民服务中心

承担职责: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

2.市民活动中心

承担职责:承担协调社会服务资源,为居民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组织社区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为党群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

3.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承担职责:承担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值守、运行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12345”市政府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及其他各类政府热线、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群众来信来访、社区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等工作;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统计和案件分析;推进街道、社区各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等方面的深度融合,为街道决策提供数据基础;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急突发事件;承担城市管理、综合治理等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17人(含统计5人),实有人数107人;事业编制55人,实有人数34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143.30万元,比上年增加3,012.34万元,增长14.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88.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55.2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344.59万元,比上年减少1,814.33万元,下降8.19%,其中:基本支出5,996.1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47%;项目支出14,348.4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5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41.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8.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82%;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1,370.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4%;教育支出17.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科学技术支出17.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6.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97.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2.38%;卫生健康支出648.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4%;节能环保支出109.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5%;城乡社区支出4,412.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02%;农林水支出614.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7%;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168.3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70.07万元,减少11.08%。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803.6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支出。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38.04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支出和经济普查支出。

“港澳台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0.72万元,主要用于:侨联工作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9.7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团建及妇联活动支出。。

“组织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68.7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服务群众经费支出。。

“宣传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宣传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7.45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支出。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7.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91.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和重点人防控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370.7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264.11万元,增长1,185.96%。其中:

“公安”(款)2019年度决算95.74万元,主要用于:指挥中心运行保障、门禁维护支出。

“司法”(款)2019年度决算12.4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公益法律补贴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262.56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配电改造工程支出、人口调控支出。

3、“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7.0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1.20万元,主要用于:党校工作经费。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5.8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教育大课堂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7.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7.1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7.1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建设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66.6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2.72万元,增长60.34%。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19年度决算165.6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文化活动经费、群众文艺团队扶持、三馆免费开放经费、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文化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体育”(款)2019年度决算1.06万元,主要用于:国民体质测试和体育市场管理工作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0,497.2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555.58万元,增长112.42%。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419.7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3,476.8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党建经费、公益金支出等。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409.9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19年度决算145.81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就业组织经费。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1,002.87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伤残抚恤金等支出。

“社会福利”(款)2019年度决算95.10万元,主要用于:无丧葬人员补贴和养老助餐配餐试点工作支出。

“残疾人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148.0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工作经费和职康运行经费。

“红十字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失独家庭项目经费。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9年度决算5.31万元,主要用于:低保采暖补贴。

“其他生活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1.05万元,主要用于:低收入家庭补助。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4,790.6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整治经费、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对口支援经费等。

7、“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648.5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6.60万元,增长13.39%。其中:

“公共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0.50万元,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53.6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246.1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26.0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22.15万元,主要用于:病媒消杀支出、严重精神障碍看护补贴等。

8、“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09.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09.91万元,增长1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9年度决算1.20万元,主要用于:杨柳飞絮治理费用。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08.71万元,主要用于: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开墙打洞等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412.6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172.29万元,减少41.82%。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829.49万元,主要用于:城管队机构运转及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19年度决算15.00万元,主要用于:责任规划师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863.37万元,主要用于:开墙打洞支出、社区环境整治项目、基本事业费。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704.8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区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公共事务协管员经费、垃圾分类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614.6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80.65万元,增长162.67%。其中:

“林业和草原”(款)2019年度决算11.20万元,主要用于:纪念林养护和花园社区支出。

“水利”(款)2019年度决算1.34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补助。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602.11万元,主要用于:郊野公园补助、功能疏解资金等。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8.2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3.26万元,增长265.2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8.26万元,主要用于: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岗位补贴、安全生产执法经费。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996.1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2.60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93万元增加39.6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93万元减少3.9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62.6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00万元增加43.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54.7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54.7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停驶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购置4辆公务用车。2019年购置4辆,车均购置费13.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7.8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00万元减少11.1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04.3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0台,175.6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大屯街道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全面履行各项职能,保障工作稳步发展、着重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氛围,保障社区人员工资、保险以及日常办公及各项业务正常开展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基本事业费、公共服务经费、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经费、区域环境提升、民生家园五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涉及金额7501.32万元。评价结果:基本完成绩效。基本事业费、公共服务经费、民生家园三个项目完成比例是100%。区域环境提升项目和垃圾分类项目根据施工进度按合同支付款项。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基本事业费项目概况:资金为615.03万元。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街巷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地环境卫生责任标准的通知》、《园林绿地环境卫生责任标准》的要求,确保辖区环境卫生质量达标、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具体包含

1、大屯街道2019年绿化养护、道路保洁劳务项目。

2、大屯街道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3、大屯街道渣土清运服务项目:

评价结论:完成绩效目标。通过开展小区内垃圾清运、渣土清运、绿化养护工作,达到创建全国卫生城区标准,提高区域整体环境水平,切实改善人民生活居住环境,推动辖区市容环境品质进一步提升。地区街道自管老旧小区道路清扫达到创建全国卫生城区标准、地区主要大街和背街小巷无主垃圾及时清运;保障自管绿地绿化率达到标准。设计绿化养护工作、设计道路保洁工作、垃圾、渣土清运调查问卷调查满意度,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存在问题:无

建议:无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大屯街道办事处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