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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朝外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朝外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朝外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市规定设立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平安建设、社区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机构,并做好政务服务、市民活动、诉求处置等工作。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行政人员9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5人;离休人员5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068.74万元,比上年增加58.91万元,增长0.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73.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55%;其他收入95.3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591.80万元,比上年减少1,228.30万元,下降5.90%,其中:基本支出4,935.2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5.19%;项目支出14,656.6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4.81%.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58.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3.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03%;公共安全支出164.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4%;教育支出9.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3.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56.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06%;卫生健康支出523.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8%;节能环保支出346.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7%;城乡社区支出8,310.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49%;农林水支出462.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743.2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46.93万元,增长30.86%。其中:

“人大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0.8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课题调研等工作。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565.23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运转、街乡文明引导员补贴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39.96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港澳台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0.72万元,主要用于:侨联事务管理。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8.50万元,主要用于: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专职工作者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75.35万元,主要原因: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宣传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4.64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7.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9.00万元,主要用于:于稳控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64.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8.41万元,增长71.48%。其中:

“司法”(款)2019年度决算5.83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58.28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电网配电设施改造、环境整治、人口调控等经费。

3、“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9.7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1.2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培训教材等事务。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8.5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教育大课堂、未成年人及老年教育等。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33.2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2.78万元,增长65.63%。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19年度决算132.90万元,主要用于:三馆免费开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基层文化活动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文化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体育”(款)2019年度决算0.3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和国民体质测试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6,856.7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732.03万元,增长119.44%。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499.1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479.7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552.5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19年度决算84.51万元,主要用于:街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和促进就业工作经费。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4.76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19年度决算82.99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老年人补助医疗款、成年孤儿安置、创新街乡社区养老补助、“四进”和“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等。

“残疾人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113.73万元,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等。

“红十字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工程。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9年度决算15.32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2019年度决算0.99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

“其他生活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1.3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4,019.5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整治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23.5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97.56万元,增长22.90%。其中: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30.02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心灵家园及早教基地。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335.8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53.7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退养人员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03.89万元,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街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街乡健康教育和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46.0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46.08万元。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46.0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地区商品交易市场功能疏解。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310.7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319.30万元,减少34.20%。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896.92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社区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19年度决算15.00万元,主要用于:街区责任规划师工作。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19年度决算24.43万元,主要用于:公共设施改造。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3,160.51万元,主要用于:自管保洁、绿化支出、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全要素示范小区、交通示范社区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4,213.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民生家园建设、优美大街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功能疏解、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垃圾分类、地下室清理等其他辖区事务。

9、“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62.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62.45万元。其中:

“水利”(款)2019年度决算2.09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和街乡河长制工作。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460.36万元,主要用于:功能疏解、积存建筑垃圾整治、民生家园、人口调控、办事处及社区层面服务用房运转、环境整治及美化提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平安示范”居民小区建设等。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9.2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20万元,增长84.0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9.2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等。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935.2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4.30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69万元减少8.39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69万元减少3.6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4.3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00万元减少4.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4.3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00万元减少4.7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1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63.14382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8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2台,222.6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朝外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区中心工作,结合地区实际,精心谋划,精准施策,精细管理,不断满足群众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公正性、安全性需求,推动实现美丽朝外新发展。2019年街道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大部分均已按照预期完成。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涉及金额11390.2万元,评价结果“优”。

(二)街吹哨、部门报到-朝外街道信息化建设-工程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建设朝外街道“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信息化平台,通过建设党建统领服务系统,确立党建为整体信息平台的主导地位,建设街道应急维稳系统与街道综合执法系统、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完成对街道应急指挥与综合执法的整体业务流程的信息化实现,并进行信息分类查询和统计分析,满足管理决策需要,提升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北京市“街乡吹哨、部门报到”重点工作的要求。项目2019年底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具有以下几方面的重要意义:

1.集约建设系统本身将大大降低街道信息化建设运行成本;

2.街道整合信息化系统提高整体工作效率,降低时间成本与人员成本;

3.实现与朝外社会治理体系管理服务平台数据统一融合,降低数据重新录入成本,提高决策精准率;

4.先进信息技术及业务流程的优化缩短了事件处置时间,从而减少整体社会成本;

5.由于提前预警、应急预案的使用,缩短了指挥响应时间,为事件处置节省了大量成本、节省了城市维护运行成本;

6.由于良好城市智能化管理服务能力的增强而产生增值经济效应。

该项目的评价结论为业务指标96分,财务指标100分,总分196分。

该项目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目标中效益指标的可衡量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应注意项目设置的效益指标中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的配比。二是满意度调查结果客观性不足。

建议包括:一是建议增加项目的量化指标比重,并进一步细化定性绩效指标,提高项目绩效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关联性和可衡量性;二是丰富满意度调查方法。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朝外街道办事处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