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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安贞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安贞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部门决算由1个行政单位、3个全额事业单位构成。1个行政单位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安贞街道办事处,3个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街道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安贞街道办事处设置以下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纪工委监察组、综合行政执法队。

2、部门职责:

(1)承担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管理、信息、对外接待联络、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绩效管理、重要文稿起草和调研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等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区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

(2)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社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战、群团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街道协商民主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制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

(3)负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综合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和“扫黄打非”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帮教、社区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辖区民兵、征兵工作。统筹辖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人民防空、地下空间管理、防震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4)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协助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街巷长、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辖区防汛抗洪工作。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节约用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供热采暖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指导、监督辖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

(5)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推进居民自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社区发展。培育、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组织收集社区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社区学前教育、家庭教育,配合做好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6)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并承担相关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动物防疫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7)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承担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等具体工作。

(8)承担社区服务、党群文体活动组织以及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协调社会服务资源,为辖区居民提供文化、教育、养老等各种便民服务,负责老年大学工作;组织社区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为辖区党群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承担辖区内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区域化党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社会组织培育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9)主要承担街道大数据管理、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值守、运行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12345”市政府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及其他各类政府热线、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群众来信来访、社区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等工作;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统计和案件分析;推进街道、社区各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等方面的深度融合,为街道决策提供数据基础;负责配合处置、应对应急突发事件;承担城市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平安创建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03人,实有人数103人;事业编制37人,实有人数37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663.95万元,比上年增加3,465.31万元,增长24.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99.3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64.5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620.73万元,比上年增加657.59万元,增长4.12%,其中:基本支出4,824.0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02%;项目支出11,796.6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9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58.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8.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77%;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171.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4%;教育支出65.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0%;科学技术支出17.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7.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3.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4.77%;卫生健康支出515.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2%;节能环保支出61.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7%;城乡社区支出5,958.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99%;农林水支出205.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4%;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948.5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76.95万元,减少16.21%。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686.1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运转、街乡文明引导员补贴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8.51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港澳台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0.72万元,主要用于:侨联事务管理。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7.05万元,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专职工作者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09.99万元,主要原因: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宣传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2.06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7.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85.02万元,主要用于:稳控工作、国I国II车辆更新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71.5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0.02万元,增长21.21%。其中:

“公安”(款)2019年度决算1.01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款)2019年度决算8.0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62.57万元,主要用于: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以及街道和农村地区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电网配电设施改造、环境整治、人口调控等经费。

3、“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65.7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1.2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64.5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教育经费、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学习项目等。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7.1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7.1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7.1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和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建设。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87.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00.07万元,增长114.52%。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19年度决算183.45万元,主要用于:三馆免费开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基层文化活动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体育”(款)2019年度决算4.0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和国民体质测试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413.8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200.96万元,增长75.98%。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504.3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038.7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465.7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就业补助”(款)2019年度决算230.77万元,主要用于:街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和促进就业工作经费。

“社会福利”(款)2019年度决算79.32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养老助餐配餐工作试点、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老年人补助医疗款、成年孤儿安置、创新街乡社区养老补助、“四进”和“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等。

“残疾人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152.66万元,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等。

“红十字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工程。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9年度决算21.62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1.0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917.51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环境整治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7、“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15.9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37.80万元,增长36.44%。其中:

“公共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0.60万元,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59.19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心灵家园及早教基地、人口文化阵地管理经费等。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282.8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36.6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退养人员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36.69万元,主要用于:病媒消杀、“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经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健康教育和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

8、“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61.4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1.43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61.43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地区商品交易市场功能疏解、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环境整治、污染源普查、环卫电动车管理等。

9、“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5,958.9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23.07万元,减少5.14%。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583.11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19年度决算15.00万元,主要用于:街区责任规划师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2,781.22万元,主要用于:自管保洁、绿化支出、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全要素示范小区、交通示范社区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579.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民生家园建设、优美大街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功能疏解、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垃圾分类、地下室清理等其他辖区事务。

10、“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05.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05.45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水利”(款)2019年度决算0.34万元,主要用于:街乡河长制工作、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05.11万元,主要用于:功能疏解、积存建筑垃圾整治、民生家园、人口调控、办事处及社区层面服务用房运转、环境整治及美化提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平安示范”居民小区建设等。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2.8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80万元,增长156.0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2.8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等。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824.0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0.14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92万元增加61.2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72万元减少3.7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80.1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5.20万元增加64.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66.8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66.8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停驶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2019年购置(更新)4辆,车均购置费16.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3.3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5.20万元减少1.8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52.6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7.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7.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2台,171.5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08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安贞街道整体绩效目标是提升地区居民群众归属感、满意度和幸福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地区民生服务保障和美丽家园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在华联周边区域为居民创造一个崭新的活动区域、保障各社区保洁队伍的工作运转和社区内部分公共活动区域的正常运作等。街道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评价项目5个,涉及金额5915.7216万元。评价结果为所有项目都是以需求为导向,通过项目的开展,地区居民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拨付足额、及时,财务制度健全、执行严格,与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原则,项目实际进度与预期进度一致,效果明显。

(二)区域环境综合提升(安贞街道华联周边商业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2018年区域环境综合提升(安贞街道华联周边商业区)项目

项目联系人 宋淼 联系电话 64262618

是否为延续性项目 是 项目起止年度 2018-2019

本年度项目开始时间 2018年9月 本年度项目 完成时间 2018年11月

项目年度总预算 13996300元

其中:财政拨款金额 (下达指标金额) 12596670元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 11043443.35元

2、项目决策情况

2018年区域环境综合提升(安贞街道华联周边商业区)经2018年第4次区长办公会审议列为2018年度环境建设任务,经朝财环批〔2018〕49号批复确认立项,批复金额为13996300元,由区财政负担。

3、项目实施内容

实施主体: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内容:安贞华联南广场地面铺装、新建台阶坡道及绿化补植;华联与仟村百货东西侧广场地面铺装、拆除规范牌匾标识、修复东侧围墙安装修复防护栏及绿化补植;新华金融大厦北的铺装;安贞西二路道路铺装、东侧围墙修复、西侧楼体粉刷;安贞社区公园东区出入口翻新、地面铺装、儿童娱乐场地拆除新建、庭院灯安装、电路改造及绿化补植等等。

4、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预期总目标:通过合理规划设计,开展华联周边区域道路铺装、绿地补植等工作,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华联周边地区整体环境水平。

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该项目的验收、尾款拨付等其他相关事宜。

5、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及落实等情况

2018年区域环境综合提升(安贞街道华联周边商业区)项目由区级财政拨款12596670元,无市级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区域环境综合提升(安贞街道华联周边商业区)项目支付方式为授权零余额支付。2018年9月支付工程首付款4045293.36元和设计首付款149490元,2018年10月支付工程进度款2696862.24元, 2018年11月支付设计进度款106504.40 元,2019年9月支付工程进度款4045293.35元。截止至2020年3月27日共支出11043443.35元,现工程已完工,尚未评审,零余额账户中可用金额为1553226.6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安贞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使用资金额度在1万元(不含)以下的,报行政主要领导审批;使用资金额度在1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使用资金额度在10万元(含)以上的,由工委会研究决定,并留存会议纪要。

6、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经济性分析:2018年区域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安贞街道华联周边商业区)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安贞街道财务制度执行,竣工验收合格。

效率性分析:2018年区域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安贞街道华联周边商业区)项目2018年09月14日开工,2018年11月12日完工,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执行。

有效性分析:2018年区域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安贞街道华联周边商业区)项目通过开展地面铺装、台阶坡道新建、绿化补植、围墙修复、楼体粉刷、庭院灯安装、电路改造等工作,加强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了华联周边地区整体环境水平。

可持续性分析:2018年区域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安贞街道华联周边商业区)项目在开展过程中按照街道各部门相关职责和街道“三重一大”程序进行项目实施及绩效跟踪,形成了业务科室、财务、监察、办公室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绩效工作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运行规范,可推广沿用。

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使华联周边区域变得整洁靓丽,为居民创造一个崭新的活动区域,增强居民幸福感。

环境效益:2018年区域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安贞街道华联周边商业区)通过绿化补植等工作为商业区增添绿色,优化区域环境。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对本项目满意度大于99%。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安贞街道办事处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