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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人民政府

日期:2020-09-04 14:39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乡党委(地区工委)主要职责:乡党委是党在农村的一级基层组织,地区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构,是乡(地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乡(地区)工作实行全面政治领导,并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人民团体充分行使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2、研究决定本乡(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负责本乡(地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4、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素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免和考核工作。

6、负责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7、领导本乡(地区)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8、领导统一战线和人民武装工作。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支持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主要职责:乡人民政府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地区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推进乡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3、负责制定本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管理本乡(地区)经济工作、财政预算和收支。

4、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5、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生活设施,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

6、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拆迁现场管理、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指导检查以及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

7、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节水用水、环保和防空减灾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秩序。

9、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突发事件。

10、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促进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11、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2、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3、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14、负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科普活动。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91人,实有人数88人;事业编制51人,实有人数37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5,936.08万元,比上年减少40,741.36万元,下降47.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936.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8,703.22万元,比上年减少45,601.73万元,下降54.09%,其中:基本支出4,838.8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2.50%;项目支出33,864.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7.5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35.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0.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611.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8%;教育支出566.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7%;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1.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56.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36%;卫生健康支出571.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8%;节能环保支出1,967.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9%;城乡社区支出6,387.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53%;农林水支出4,211.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90%;交通运输支出21.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度决算2,820.1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63.13万元,增长30.74%。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9年度决算2,446.7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乡政府的机构运转经费支出。

“统计信息事务”2019年度决算62.70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群众团体事务”2019年度决算22.55万元,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

“组织事务”2019年度决算200.50万元,主要原因: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

“宣传事务”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创新项目。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9年度决算36.59万元,主要用于:建国七十周年大庆、亚洲文明对话等重大活动期间安保及反恐情报补助等各项综治维稳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9年度决算7.00万元,主要用于:食药安全工作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度决算42.07万元,主要用于:建国七十周年大庆、亚洲文明对话等重大活动期间综治维稳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2019年度决算611.8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07.03万元,增长198.74%。其中:

“公安”2019年度决算15.8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等城市运行保障工作。

“司法”2019年度决算91.3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司法所人员工资、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19年度决算504.6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地区人口调控、环境建设及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

3、“教育支出”2019年度决算566.9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4.29万元,减少4.11%。其中:

“普通教育”2019年度决算477.90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人均定额支出。

“进修及培训”2019年度决算1.2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校教育培训。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2019年度决算64.44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品牌培育及社区教育大课堂。

“其他教育支出”2019年度决算23.4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村官工资、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村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9年度决算2,001.96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文化和旅游”2019年度决算58.8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文化活动及文化市场监管等精神文明相关工作支出。

“体育”2019年度决算6.11万元,主要用于:国民体质测试和体育市场管理工作。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9年度决算1,937.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地区稳增长工作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度决算19,456.1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699.35万元,增长23.48%。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19年度决算541.8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2019年度决算3,348.4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社区机构运转支出,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社区工作者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度决算356.0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就业补助”2019年度决算134.73万元,主要用于:街乡就业工作绩效考核和公益性就业组织工作。

“抚恤”2019年度决算236.75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发放。

“社会福利”2019年度决算36.99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离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和高龄老人补贴等民政资金。

“残疾人事业”2019年度决算138.1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支付温馨家园运转费用及职康站运转工作。

“红十字事业”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等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2019年度决算17.39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度决算14,643.91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功能疏解、环境提升、农村地区稳增长及社区建设等工作。

6、“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决算571.5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13.51万元,增长59.64%。其中:

“公共卫生”2019年度决算0.60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2019年度决算74.62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及计生宣传员专干工作补贴。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度决算272.2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2019年度决算70.17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离休干部医疗费。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决算153.92万元,主要用于: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

7、“节能环保支出”2019年度决算1,967.2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225.25万元,减少53.08%。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2019年度决算1,965.60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电梯加装、楼梯保温及小区内环境改造工程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19年度决算1.65万元,主要用于:污染源调查工作。

8、“城乡社区支出”2019年度决算6,387.0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92.19万元,减少1.42%。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9年度决算585.7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19年度决算15.0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街区责任规划师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9年度决算3,964.6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事业费、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环境整治、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及河湖水域治理等环境建设。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9年度决算1,821.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信访调处等其他辖区事务。

9、“农林水支出”2019年度决算4,211.3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46.31万元,增长8.96%。其中:

“农业”2019年度决算140.0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地区拆控违队伍考核、村庄社区化运维及社区服务站建设、农村地区廉政建设等。

“林业和草原”2019年度决算10.00万元,主要用于: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创建。

“水利”2019年度决算1.01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农转非培训及河长制工作。

“其他农林水支出”2019年度决算4,060.28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平原造林(生态林)土地流转、基层法治建设及公共事务协管。

10、“交通运输支出”2019年度决算21.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1.45万元,增长100%。其中:

“铁路运输”2019年度决算21.45万元,主要用于:铁路护路工作经费,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铁路护路联防队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9年度决算19.8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4.82万元,增长296.4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9.8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方面支出。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67.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19年度决算67.7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7.73万元,增长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019年度决算67.73万元,主要用于:百万亩造林土地整理。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838.8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9.49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75万元增加12.7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下达数持平。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45万元减少3.4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9.4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3.30万元增加16.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9.5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19.57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停驶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车均购置费19.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9.9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3.30万元减少3.3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24.2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35.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46.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24.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35.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5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6台,191.1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完成上级单位本年度对我乡的各项考评指标任务。在今年收支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目标1:围绕项目建设,突出地区协调发展;目标2:全力推动社会各项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进行;目标3:巩固全地区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建设幸福美丽南磨房;目标4: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各个绩效考核指标方面完成良好,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0个,涉及金额27035.6281万元。

本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南磨房乡2019年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南磨房乡2019年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项目

项目联系人 张勇 联系电话 67322223

是否为延续性项目 是 项目起止年度 2019年度

本年度项目开始时间 2019年1月1日 本年度项目 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年度总预算 648.11

其中:财政拨款金额 (下达指标金额) 648.11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 648.11

注:若为延续性项目,则项目起止年度为本项目的开始年度及终止年度;若为非延续性项目,即为当年一次性项目,则项目起止年度可不填。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7}44号)中“2018”年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覆盖率达30%的任务要求,为积极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扩大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覆盖范围,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同意,2018年我区在18个街道、地区办事处及10个“美丽乡村”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企业参与垃圾分类日常运行。

2019年,为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促进南磨房地区垃圾分类达标小区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程序,确定了3家垃圾分类服务公司,分别为:北京南磨房乡绿化保洁中心、绿景盛世(北京)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朝环生态科技资源有限公司,其中北京南磨房乡绿化保洁中心服务于属地山水文园、双龙家园、南新园和百子湾北四个社区,绿景盛世(北京)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于欢乐谷、紫南家园、东郊和世纪东方嘉园四个社区,北京朝环生态科技资源有限公司服务于百子湾西、百子湾东、沿海赛洛城、广百和平乐园五个社区,三家公司均自2019年1月1日开始与街道签订合同并开始履约。共涉及50008户居民,收费标准按照常住人口户数3人/户,日常运行经费按照18元/户/月给付。

在项目日常运行管理服务中,主要负责宣传引导、分类收集、基础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并建立统计体系等;以及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技术路线及分类模式,加强厨余垃圾及再生资源回收力度,实现垃圾分类及再生资源两网融合。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7}44号)中“2018”年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覆盖率达30%的任务要求,根据朝阳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指示,南磨房地区办事处作为2018年朝阳区18个街道、地区办事处及10个“美丽乡村”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单位之一,引入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企业参与垃圾分类日常运行,协同地区职能部门,共同推进辖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100%的工作目标。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该项目预算安排资金为区级财政资金,由区财政局直接支付方式拨付乙方单位,预算金额和实际执行金额持平,无结余资金。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2019年,经朝阳区委区政府的批准同意后,南磨房乡人民政府委托专业的招标代理公司对南磨房乡2019年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活动。本项目由南磨房乡环境办负责,委托第三方北京南磨房乡绿化保洁中心、绿景盛世(北京)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朝环生态科技资源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项目实施组织架构图如下:

南磨房乡环境办→招标代理机构→第三方公司

南磨房乡环境办:负责项目立项申报,统筹规划项目实施工作方案,落实相关政策方针,监督检查考核项目实施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地区办事处的委托,负责对南磨房乡2019年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以及负责投标过程中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直至签订项目成交合同。

第三方公司:承接南磨房乡2019年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项目后,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协助南磨房乡环境办对辖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检查;协助南磨房乡环境办督促辖区餐饮单位与专业公司签署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及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在南磨房乡2019年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项目运行过程中,制定对应的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市委区委的相关要求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垃圾分类专班机制,落实垃圾分类责任人主体责任,分工明确又协同合作,联合地区职能部门开展日常工作督导和联合执法检查,推进地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目标的实现。

四、项目绩效情况

针对南磨房2019年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经过一年的运行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从经济性方面,通过在辖区推进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使居民自觉主动参与垃圾源头分类,各品类生活垃圾得以分类处理,减轻了生活垃圾末端处理的成本,同时也使可回收物得以循环利用,节约了资源。从社会效益方面,通过多形式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使垃圾分类的环保理念深入人心,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参与行动,最终实现全民参与的氛围。从环境效益方面,通过在辖区实行垃圾分类,各品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改善社区生活环境,辖区的环境面貌得以发展提高。从可持续发展方面,通过在南磨房地区实行垃圾分类,培养居民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改善辖区居民生活环境,节约资源使用,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从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获得上级部门的认可,通过在南磨房地区实行垃圾分类创建工作,社区居民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及效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南磨房地区于2019年4月通过绿景盛世(北京)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始在南磨房围绕“环保岛”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创造出以宣传、奖励带动居民积极性,自主分类投放垃圾的工作模式。经过多方的努力,第三方分类服务单位在工作实践中逐渐打造出了一套“引导居民自觉分类投放垃圾”的工作模式,并在南磨房部分小区得到了有效的推广,成效显著。“第二步走”的目标就是要让这种成功的模式在南磨房地区全面复制。以“地区统一指导、居民源头分类、楼外集中投放、部门分类收运、月底积分兑换”的垃圾分类模式,具有很好的可复制性。这种模式的推广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在社区/居住小区招聘垃圾分类指导员、二次分拣员和督导员,统一培训上岗,发挥“一长四员”作用,共同合作指导和监督垃圾分类效果。

第二、在社区/居住小区实行“大小桶、干湿分开、分质分时收运”的模式,设置智能分类回收设备,建立再生资源和厨余垃圾一站式回收站点,引导居民源头分类。

根据社区居民分布情况,科学整合社区内现有垃圾收集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合理安排垃圾智能分类回收箱和桶站位置。按照每1000户居民设置一个“环保岛”的标准,安置到各个居住小区,作为固定厨余垃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居民可随时将厨余垃圾、可回收物送到“环保岛”计算重量刷卡后获取积分。为补充固定站点的不足,小区还配备了流动收集车,每天分早、晚两个时段,在各自负责的区域内巡逻,回收可再生垃圾和厨余垃圾,结合智能回收和积分兑换服务,实现“两网融合”的目标。

建立生活垃圾源头排放登记系统,运用“互联网+”智慧信息平台,建立垃圾分类各环节的精细化管理台账,实现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数据化运营。第三方分类服务单位配合地区将各类参与主体纳入到管理范畴,通过系统可以实现用户管理、用户投放记录查询、上报巡查问题、查看收运记录、车辆实时监控、积分兑换和预约回收,实现垃圾分类的数据化、统筹化管理。

第四,发放“环保积分卡”,建立居民绿色电子档案,完善积分兑换奖励机制。为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第三方分类服务单位为每户居民办理一张“环保积分卡”,建立“居民绿色档案”,以便更好的实现对居民数、投放量、积分统计等数据的信息化收集、管理。示范片区建设阶段,全地区计划开卡2万张,逐步实现垃圾分类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第五、建立专业化、独立的垃圾转运队伍。对各类垃圾专车专运分类运输,避免混装混运。

第六、完善大件垃圾回收服务,通过热线电话、公众号、网站等方式预约上门回收,实现可再生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第七、定制有毒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通过在13个社区居委会、190余家社会单位设置收集容器,将示范片区内垃圾集中收集,严格落实有害垃圾的强制分类。

第八、建立工作简报制度,定期向朝阳区城管委、南磨房地区主管部门报告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

第九、设立了垃圾分类服务热线,安排专人负责,解答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存在问题为:

(1)后端处理及清运能力有待提高

伴随我地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平台搭建日趋完善,各品类垃圾的分类四环节运行及管理日益成熟,后端环卫体系清运能力不足,作业时限滞后的问题尤为突出。同时,在我地区辖区内的8座密闭式清洁站中,只有3座具备厨余垃圾接收功能,处理能力不足。

(2)巩固居民分类意识,保持全民参与热情

至今,仍有部分居民没有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居民垃圾分类回收意识仍显不足,虽然在部分小区采取垃圾分类“智慧分类”, 居民有一定的垃圾分类回收意识,但该意识仍不够强烈。有的居民将垃圾辨识错误,投放至错误的垃圾桶中,有的居民不主动分类投放垃圾,或者潜意识里觉得垃圾分类没有用,所以导致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进行分拣分类、引导宣传。除各垃圾分类桶以外,南磨房的回收垃圾体系中,已经将曾经的脏乱差的小区周边废品回收站取缔,在小区中设置临时投放点,并开通预约上门回收平台,做到垃圾不落地。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目前,南磨房小区通过分类投放赚取积分,鼓励居民对垃圾进行自觉分类处理,虽然兑换的奖品比较小,但该举措的尝试中,得到了大量居民的支持,使其环保意识极大的增强。

整改措施为:

组建南磨房垃圾分类运输车队,统一管理和营运,针对各社区内不同的小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分类运输实施方案,杜绝垃圾分类后的混装混运。

充分利用地区和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电梯等传统宣传载体,在居民楼道口和电梯等处张贴垃圾分类海报,进行广泛宣传。开展积分兑换宣传活动。根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投放积分,集中宣传兑换居民生活用品,并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单页、宣传礼品等,让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将社区作为宣传主阵地,面对面宣传,强化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后续工作计划:

根据朝阳区城管委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在人员统筹、方案制定、流程把控、宣传监督等各个方面建立起严格的项目管理体系。

首先,由南磨房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成立了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成立项目指挥中心,由各家三方服务单位项目组运营经理统筹,区域运营主管分区管理,发挥“一长四员”作用,责任到人,层层把控,有效地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

其次,按照市政府44号文、朝阳区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的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化制定南磨房地区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并专门召开了南磨房辖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将指导文件和工作要求下发到各个单位、社区,作为指导垃圾分类工作的依据和考核标准。会后,公司会同地区,实地指导各单位、社区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设备设施、人员培训等多方面建设。

最后,建立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通过生活垃圾源头排放登记系统,逐步实现信息化、网格化、精细化的管理。整个地区的调研总结,按照参与主体的实际情况,填报垃圾分类责任人报表,并上传至生活垃圾源头排放登记系统,实时采集和处理各类数据,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附件:自评打分表

自评打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打分及情况说明

业务指标

(100分) 规划和立项情况

(15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15

目标的明确合理性

实施计划情况

目标调整情况

……

目标完成程度

(30分) 完成时间 30

完成数量

完成质量

项目进度(与预期进度相比是否存在滞后)

……

效益实现情况

(40分) 经济效益 35

社会效益

间接效益

影响力

项目的可持续性

……

组织管理水平

(15分) 各项组织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及有效性 15

各项管理方法手段的科学合理性

绩效跟踪工作组织机构是否设置、职责分工是否明确

……

财务指标

(100分) 预算执行情况

(40分) 资金落实情况

实际支出情况

……

财务管理状况

(30分) 财务(资产)制度健全性 28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有效性

……

会计信息质量

(30分) 财务资料的完整性 27

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

合计(200分) 190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人民政府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