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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

日期:2020-09-04 14:37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和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编委〔2011〕50号)和《北京市朝阳区乡(地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朝编〔2011〕27号),中共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委员会(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来广营地区工作委员会)与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来广营地区办事处)合署办公。

乡党委(地区工委)主要职责

乡党委是党在农村的一级基层组织,地区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构,是乡(地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乡(地区)工作实行全面政治领导,并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人民团体充分行使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1.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2. 研究决定本乡(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发展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 负责本乡(地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4. 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素质。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免和考核工作。

6. 负责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7. 领导本乡(地区)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8. 领导统一战线和人民武装工作。

9. 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支持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10. 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主要职责

乡人民政府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地区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 推进乡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3. 负责制定本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管理本乡(地区)经济工作、财政预算和收支。

4. 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5. 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生活设施,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

6. 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拆迁现场管理、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指导检查以及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

7. 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本地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节水用水、环保和防空减灾等工作。

8. 负责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秩序。

9. 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突发事件。

10. 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促进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11. 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2. 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3. 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14. 负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科普活动。

15.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广营乡(地区)党政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宣传科、财政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区矛盾调处中心来广营地区分中心)、社会事务管理科、科教文体办公室(公共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房屋管理科)、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监察队)。

来广营乡(地区)所属事业单位5个: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地区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地区)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郊野公园管理中心来广营乡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地区)文化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94人,实有人数94人;事业编制71人,实有人数51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4,451.83万元,比上年减少20,719.23万元,下降27.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74.8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77.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9,711.29万元,比上年减少32,176.55万元,下降44.76%,其中:基本支出5,276.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3.29%;项目支出34,434.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6.7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39.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1.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1%;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792.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2%;教育支出99.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5%;科学技术支出24.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66.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30.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74%;卫生健康支出1,046.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7%;节能环保支出2.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城乡社区支出12,005.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67%;农林水支出9,093.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23%;交通运输支出21.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2019年度决算3,331.8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39.52万元,增长28.53%。其中:

“人大事务”(20101款)2019年度决算0.5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课题调研等工作。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2019年度决算2,797.4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机构运转、街乡文明引导员补贴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20105款)2019年度决算63.54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群众团体事务”(20129款)2019年度决算21.92万元,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专职工作者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20132款)2019年度决算335.4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宣传事务”(20133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款)2019年度决算57.90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款)2019年度决算7.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款)2019年度决算45.98万元,主要用于:稳控工作、国I国II车辆更新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204类)2019年度决算792.3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42.48万元,增长217.08%。其中:

“公安”(20402款)2019年度决算15.6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20406款)2019年度决算72.12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499款)2019年度决算704.57万元,主要用于: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以及街道和农村地区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电网配电设施改造、环境整治、人口调控等经费。

3、“教育支出”(205类)2019年度决算99.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3.31万元,增长15.45%。其中:

“进修及培训”(20508款)2019年度决算3.2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校教育工作经费。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509款)2019年度决算84.9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教育经费、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学习项目等。

“其他教育支出”(20599款)2019年度决算11.31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经费。

4、“科学技术支出”(206类)2019年度决算24.6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4.69万元,增长100.00%。其中:

“科学技术普及”(20607款)2019年度决算24.69万元,主要用于:科普活动经费。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2019年度决算666.2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66.23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文化和旅游”(20701款)2019年度决算51.33万元,主要用于:三馆免费开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基层文化活动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文化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9款)2019年度决算614.9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功能疏解等相关工作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019年度决算12,030.6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479.97万元,增长40.70%。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2019年度决算422.3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20802款)2019年度决算5,147.7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2019年度决算452.83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20807款)2019年度决算96.81万元,主要用于:街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和促进就业工作经费。

“抚恤”(20808款)2019年度决算24.21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20810款)2019年度决算75.24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老年人补助医疗款、“四进”和“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等。

“残疾人事业”(20811款)2019年度决算128.89万元,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等。

“红十字事业”(20816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工程。

“最低生活保障”(20819款)2019年度决算2.3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20825款)2019年度决算0.6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款)2019年度决算5,677.56万元,主要用于:选调生保险工资、环境整治提升、三社一体项目经费、对口支援经费、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019年度决算1,046.3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31.39万元,增长14.36%。其中:

“公共卫生”(21004款)2019年度决算0.50万元,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21007款)2019年度决算45.31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心灵家园及早教基地、人口文化阵地管理经费等。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2019年度决算319.6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21013款)2019年度决算8.6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099款)2019年度决算672.21万元,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健康促进区建设经费、街乡病媒消杀经费等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211类)2019年度决算2.6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66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1199款)2019年度决算2.66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等。

9、“城乡社区支出”(212类)2019年度决算12,005.9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785.19万元,减少12.94%。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款)2019年度决算593.75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款)2019年度决算10.00万元,主要用于:街区责任规划师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款)2019年度决算9,282.07万元,主要用于:自管道路保洁、绿化养护支出、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项目、优美大街建设、重点乡环境整治、交通示范社区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款)2019年度决算2,120.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公共事务协管经费、信访调处工作站经费、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等其他辖区事务。

10、“农林水支出”(213类)2019年度决算9,093.3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558.54万元,增长39.15%。其中:

“农业”(21301款)2019年度决算242.64万元,主要用于:村庄社区化建设、村干部基本待遇与基本保障、农村管理信息化数据采集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基层党建项目、农村地区文化体育活动等。

“林业和草原”(21302款)2019年度决算0.90万元,主要用于:首都绿化美化创建工作等。

“水利”(21303款)2019年度决算356.99万元,主要用于:小微水体和黑臭水体治理、排水沟截污一体化泵站运维、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等。

“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款)2019年度决算8,492.83万元,主要用于:功能疏解专项、拆违控违巡查队经费、民生家园建设经费、人口调控专项、办事处及社区层面服务用房运转、平原造林、平原生态林及郊野公园养护费及流转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等。

11、“交通运输支出”(214类)2019年度决算21.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1.45万元,增长100.00%。其中:

“铁路运输”(21402款)2019年度决算21.45万元,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2019年度决算24.8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9.89万元,增长397.8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22401款)2019年度决算24.8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等。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276.8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3.49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98万元增加18.5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08万元减少4.0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43.4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0.90万元增加22.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32.4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32.48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停驶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2019年购置(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16.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1.0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0.90万元减少9.8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5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39.1064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23台,259.2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保障乡政府统筹其他公益事业类事权;提升人居环境,改善乡村生态环境、绿化美化乡村家园。让百姓切身感受到绿化美化在改善生态、改善农村面貌、提高生活条件等方面的益处。保证乡村绿化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地区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提高党性,增强凝聚力。保障地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居民管理、为民办实事及其他公益事业支出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民生家园建设资金项目在环境整治、信访维稳、综合治理、重大活动服务保障、消防安全、防汛、拆违控违、重大舆情处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共服务经费项目保障社区正常运转,保障社区工作者个人利益,工资按时发放,保险,公积金按时足额上缴;保障党建、科学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各项支出,提高居民参加活动兴趣,丰富生活;保障社区公益性项目,提高居民生活环境水平,增强居民满意度;郊野公园养护费区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林木养护、补植补造、抚育管理、林地保洁、苗木浇水、病虫害防治等绿化养护工作;基本事业费-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项目资金保证了辖区内道路保洁等管护工作人员的经费,为居民出行提供便利条件,有利于创建环境优美乡。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1个,涉及金额18744.29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较为合理,绩效指标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程序规范,评价指标体系合理。

(二)2019年病媒消杀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评价对象概况

创建国家卫生区既是加快推动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深入落实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生态品质,打造美丽朝阳,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区域城市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更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我单位致力于创建国家卫生乡,2019年积极开展实施了病媒消杀项目。完成辖区22个老旧小区、282家六小单位、4个公园、27条公共道路全年共计至少6次消杀。防制区域内的病媒生物密度水平达到国家A级要求。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我乡依照合同相关条款,定期进行药物检查、投放工作。密切与各社区保持联系,收集消杀效果的反馈。有利于提升辖区居民对病媒生物防制以及爱国卫生运动的认识度、认可度,提升辖区居民的幸福感。

(2)评价结论

从单位自评打分结果来看,规划和立项情况15分,目标完成程度30分,效益实现情况40分,组织管理水平15分,预算执行情况40分,财务管理状况30分,会计信息质量30分,绩效自评结论为“良好”。

(3)存在的问题

部分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小区居民病媒生物方面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病媒生物防制效果有待提升。

(4)建议

加强小区的管理力度,提升小区物业病媒生物防制方面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全乡病媒生物密度水平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提升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小区居民对病媒生物防制的重要性的认知,发挥主体责任方主观能动性,最大化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