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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人民政府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和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黑庄户乡人民政府黑庄户乡(地区)党政机关内设机构综合设置为7个,分别是:综合保障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和经济发展办公室。1个综合行政执法队。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市民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人民政府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地区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负责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负责辖区内综合治安及环境治理工作;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负责本地区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管理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救援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76人,实有人数72人;事业编制54人,实有人数40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3,900.01万元,比上年减少147,190.04万元,下降61.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805.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94.6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4,075.82万元,比上年减少17,097.78万元,下降11.31%,其中:基本支出4,069.1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3%;项目支出130,006.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6.9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83.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3.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2%;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172.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9%;教育支出1,417.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7%;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86.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21%;卫生健康支出328.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5%;节能环保支出224.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7%;城乡社区支出9,453.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81%;农林水支出35,353.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14%;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463.1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66.11万元,增长23.34%。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994.34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的机构运转、乡人大代表工作经费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3.47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档案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90万元,主要用于:地方志、地名志编纂工作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9.79万元,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专职工作者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334.10万元,主要原因: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宣传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5.57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7.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73.94万元,主要用于:稳控工作、国I国II车辆更新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72.2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05万元,增长1.80%。其中:

“公安”(款)2019年度决算7.84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款)2019年度决算82.79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81.60万元,主要用于: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以及街道和农村地区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电网配电设施改造、环境整治、人口调控等经费。

3、“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417.3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8.13万元,增长4.28%。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9年度决算1,355.30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普惠性办园补助和乡村托幼设备设施补助。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1.2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层党校教育工作经费。。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2.6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教育经费、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学习项目等。

“其他教育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8.15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0.7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0.78万元,增长10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19年度决算39.59万元,主要用于:三馆免费开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基层文化活动等。

“体育”(款)2019年度决算1.19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和国民体质测试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0,286.8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891.01万元,增长329.37%。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304.5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020.4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333.6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就业补助”(款)2019年度决算135.55万元,主要用于:街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和促进就业工作经费。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12.1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19年度决算74.38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老年人补助医疗款、成年孤儿安置、“四进”和“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

“残疾人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126.56万元,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等;。

“红十字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工程。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9年度决算4.82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2019年度决算1.97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

“其他生活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0.6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8,270.26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旱厕改造、环境整治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28.7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98.52万元,增长42.79%。其中:

“公共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0.60万元,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7.52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心灵家园及早教基地、人口文化阵地管理经费等。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239.4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19.0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退养人员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42.17万元,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经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街乡健康教育和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24.0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24.08万元,增长1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9年度决算82.0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地区无煤化治理工作。

“能源节约利用”(款)2019年度决算112.00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农村地区“无煤化”、“煤改电”工作和采暖补贴发放。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0.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地区商品交易市场功能疏解、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环境整治、污染源普查、环卫电动车管理等。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9,453.8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193.65万元,减少30.73%。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381.29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旱厕改造项目,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6,444.75万元,主要用于:自管保洁、绿化支出、旱厕改造项目、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全要素示范小区、交通示范社区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627.8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农租房腾退安置、民生家园建设、优美大街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功能疏解、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垃圾分类、地下室清理等其他辖区事务。

9、“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5,353.8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7,796.13万元,增长367.78%。其中:

“农业”(款)2019年度决算1,600.0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建设、村庄社区化建设、拆违控违巡查、基本农田菜田补贴、村级事务和农民技能培训、农村廉政建设、农村文化文明建设及志愿服务等。

“水利”(款)2019年度决算1,479.9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建设、村庄社区化建设、拆违控违巡查、基本农田菜田补贴、村级事务和农民技能培训、农村廉政建设、农村文化文明建设及志愿服务等。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2,273.80万元,主要用于:功能疏解、积存建筑垃圾整治、民生家园、人口调控、美丽乡村、办事处及社区层面服务用房运转、环境整治及美化提升、平原造林养护及流转、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平安示范”居民小区建设等。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2.5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7.50万元,增长749.98%。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42.5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等。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24.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74,223.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8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84万元,增长100%。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0.84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2、“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4,223.8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4,223.86万元,增长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74,223.86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公园建设、道路工程征地拆迁、配电设施改造。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069.1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5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9.50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26万元增加41.2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06万元减少3.0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59.5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5.20万元增加44.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46.9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46.9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停驶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2019年更新3辆,车均购置费15.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2.5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5.20万元减少2.6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1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63.0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67.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723.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41.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67.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1台,172.0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58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依据《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结合外部政策要求及乡政府实际业务特点,在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及专项资金管理等领域业务流程控制节点、岗位职责,明确了各关键控制节点的管控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规范业务行为,提升管理水平。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一是全力推进疏解、整治、提升,环境整治,拆控违等中心任务实施;二是规范管理,转型升级,全面促进经济提质增效;三是坚守底线,突出重点,提高区域发展竞争力;四是关注难点,改善民生,深化平安建设,着力提升民生和谐幸福水平。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主要涉及5个项目,其中基本事业费—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项目未完成情况原因是合同为跨年,尾款需第二年支付未完成既定绩效目标未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广告牌匾、背街小巷、旱厕改造3个项目未完成情况主要是因评审程序未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广渠路音乐公园项目未完成情况主要是项目未启动,资金已收回区财政。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4个,涉及金额18758.50万元,从整体评价情况看,所涉及的项目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定符合项目的现实需求,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合理,进一步加快了地区环境的提升,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

(二)基本事业费-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

经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下发通知,自管道路及两侧便道面积259200平方米,边沟面积72777.8平方米。2019年黑庄户乡黑庄户乡公共区域保洁服务项目由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工作,2019年黑庄户乡公共区域保洁服务项目于3月启动招投标工作,于4月23日(第一包)黑庄户新雅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中标;(第二包) 北京黑庄户清净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黑庄户乡旭园社区道路清扫与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于5月启动招投标,6月10日黑庄户新雅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中标。

2、绩效目标情况及分析

(1)自管道路及两侧便道及沟渠保洁均在财政系统中立项,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服务单位。自管道路及沟渠保洁由(第一包)黑庄户新雅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第二包) 北京黑庄户清净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对自管道路及便道259200平方米及边沟72777.8平方米进行保洁。黑庄户乡旭园社区道路清扫与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由北京黑庄户新雅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具体实施,对黑庄户乡旭园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保洁服务。

(2)黑庄户乡基本事业费(自管)项目经济成本控制在预算内,项目经费使用合理。项目实施进度、支出进度合理,按时完成。通过黑庄户乡公共区域日常保洁和绿化养护使我乡自管道路路面、绿化带干净整洁,入为百姓出行提供便利。

3、意见和建议

(1)农村地区环境问题点较多,现状基本事业费资金仅满足道路保洁,对于垃圾清运、小广告清理等其他环境事项未能涉及。

(2)建议进行农村地区环境治理调研,将农村地区涉及的环境问题逐一梳理,重新调整基本事业费的使用方法和覆盖范围。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人民政府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