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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

日期:2020-09-0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办公室(人大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书、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和印章使用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办工作;负责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承担乡人民代表大会日常事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议案和提案;负责信息公开、对外联络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配合参与本地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协调辖区旅游市场管理工作。

2、党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辖区社会领域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工作;负责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干部交流、考核、奖惩、工资福利、保险、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和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外用工管理工作。

3、宣传科

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党员、干部、群众的政治理论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各类培训活动;综合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协调辖区文明居民区、文明村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财政科

负责财政预算、决算和收支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核算、指导、培训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助组织税收征管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乡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区矛盾调处中心东风地区分中心)

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相关措施;负责治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各种行为;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食品监管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工作规划,开展管理员队伍建设、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流动人口暂住证代办和个人出租房屋税款代征工作,并配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卫生防疫和安全防范等工作;配合开展无证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 负责受理本地区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转办、交办信访事项,承办区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本地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负责信访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本地区矛盾纠纷和信访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

6、社会事务管理科

负责落实社会救助和优抚政策,指导协调拥军优属、退伍军人安置、扶贫帮困和殡葬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民族宗教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慈善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纠正查处违规行为,保护劳动者权益;负责劳动力管理统计和就业促进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指导本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

7、科教文体办公室(公共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发展规划;负责推进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等各类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科普和群众性文化、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协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宣传、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红十字会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协助药品监管工作。

8、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房屋管理科)

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建设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行动规划;负责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工作,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和治理;协助开展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工作;协助并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查处违章违法行为;负责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相关情况的认定、入户核查、评议、公示、上报以及对承租保障性住房家庭资格的年检复核等职能;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运作及活动;负责地下空间巡查整治、城镇私房防汛、城镇房屋及设备普查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拆迁现场管理工作。

9、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落实本乡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负责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的审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服务工作;负责乡属企业管理服务、科技创新、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农村地区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负责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工作。

10、社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地区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负责社区管理服务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地区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开展社会服务资源统计和配置工作;负责指导社区服务中心工作。

11、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监察队)

负责宣传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受理、调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协助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参与平安朝阳、平安社区的建设工作。

12、人民武装部

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思想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兵员征集、兵役登记工作;负责预备役管理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双拥”共建工作;负责防灾抢险的组织协调工作。

13、总工会、共青团、妇联

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负责妇联、共青团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负责团员、外来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维护青少年、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4、司法所

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本地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政府依法管理社会事务;负责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机关和乡政府(地区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5、纪检监察机构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与区监察局派驻的监察科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按照朝纪发〔2001〕14号文件执行。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80人,实有人数74人;事业编制43人,实有人数32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288.61万元,比上年增加8,759.21万元,增长56.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59.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8.8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799.77万元,比上年增加6,594.33万元,增长40.69%,其中:基本支出3,991.1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51%;项目支出18,808.6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4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78.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5.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35%;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171.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5%;教育支出26.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1%;科学技术支出1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66.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2.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17%;卫生健康支出487.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4%;节能环保支出242.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7%;城乡社区支出7,666.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65%;农林水支出3,815.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75%;交通运输支出21.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59.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1%;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585.0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19.97万元,增长31.55%。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303.49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的机构运转、乡文明引导员补贴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5.44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2.30万元,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专职工作者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

“组织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180.4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宣传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46.38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7.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8.00万元,主要用于:稳控工作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71.5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8.48万元,增长12.08%。其中:

“公安”(款)2019年度决算105.73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款)2019年度决算60.77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5.02万元,主要用于: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及农村地区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电网配电设施改造、环境整治、人口调控等经费。

3、“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6.1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8.22万元,增长229.4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1.2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6.6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教育经费、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学习项目等。

“其他教育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8.27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经费。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5.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5.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科学技术普及”(款)2019年度决算15.00万元,主要用于:科普活动经费。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966.0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966.01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19年度决算65.82万元,主要用于:三馆免费开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基层文化活动等。

“体育”(款)2019年度决算1.19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和国民体质测试经费。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899.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功能疏解等相关工作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822.4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647.86万元,增长51.91%。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95.3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062.1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336.43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19年度决算164.88万元,主要用于: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和促进就业工作经费。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8.07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19年度决算81.49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养老助餐配餐工作试点、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老年人补助医疗款、成年孤儿安置、创新街乡社区养老补助、“四进”和“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等。

“残疾人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135.12万元,主要用于: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等。

“红十字事业”(款)2019年度决算2.0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工程。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9年度决算10.09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0.5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726.31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旱厕改造、环境整治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7、“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87.3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51.68万元,增长45.19%。其中: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44.63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心灵家园及早教基地、人口文化阵地管理经费等。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238.6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款)2019年度决算41.4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退养人员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62.64万元,主要用于:乡病媒消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街乡健康教育和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

8、“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42.6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42.65万元,增长100.00%。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款)2019年度决算24.72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农村地区“无煤化”、“煤改电”工作和采暖补贴发放。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17.9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环境整治、污染源普查、环卫电动车管理等。

9、“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7,666.1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669.49万元,减少17.88%。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393.56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旱厕改造项目,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19年度决算15.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责任规划师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9年度决算3,937.72万元,主要用于:自管保洁、绿化支出、旱厕改造项目、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全要素示范小区、交通示范社区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319.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民生家园建设、优美大街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功能疏解、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垃圾分类、地下室清理等其他辖区事务。

10、“农林水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815.1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61.16万元,增长24.92%。其中:

“农业”(款)2019年度决算569.1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建设、村庄社区化建设、拆违控违巡查、基本农田菜田补贴、村级事务和农民技能培训、农村廉政建设、农村文化文明建设及志愿服务等。

“水利”(款)2019年度决算420.90万元,主要用于:小微水体治理、解决水务安全隐患项目、街乡河长制工作、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825.03万元,主要用于:功能疏解、民生家园、人口调控、办事处及社区层面服务用房运转、环境整治及美化提升、平原造林养护及流转、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等。

11、“交通运输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1.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1.45万元,增长100.00%。其中:

“铁路运输”(款)2019年度决算21.45万元,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959.8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2.06万元,增长2.35%。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27.0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等。

“消防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932.78万元,主要用于:消防队房租。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1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12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0.12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991.1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5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38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33万元减少13.9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持平。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03万元减少3.0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3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3.30万元减少10.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3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3.30万元减少10.9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1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04.7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1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4台,195.1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5.27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东风乡政府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利用部门预算资金在本年度内完成相关工作要求,并取得良好社会效应。其中,环境整治工作:提升乡域环境水平,完成全乡范围内环境整洁标准;应急处突工作:合理安排资金应对相遇范围内发生的突发应急事件;综合治理方面:对辖区综合治理,提升地区安全感;地区文化方面:用于开展地区文艺活动,用于地区文艺团队扶持,丰富地区文化生活;地区民生方面:用于地区民生项目,提升地区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针对2019年度部门50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情况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共计8个,涉及资金10671.01万元。2019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东风乡收支管理办法(试行)》、《东风乡政府预算管理办法(试行)》、《东风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风乡政府财务内部管理制度》、《东风乡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的通知》、《东风乡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关于完善重大项目上会内容的通知》、《关于印发<东风乡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东风乡政府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东风地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在合理安排资金、严守资金使用流程、强化绩效管理概念的基础上,总体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群众满意度较高。

通过对2019年8个绩效评价项目的跟踪管理,管理涉及资金10671.01万元,整体评价结果良好,各项目均已完成年初目标,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同时,在绩效评价过程中, 我单位一方面坚持从制度和机制上对各项工作加大规范力度,提升工作效率,实现工作流程化、标准化;另一方面,我单位始终强化对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问题的监督作用,严格履行资金支出过程中的监管职责,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单位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