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北京市朝阳区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专栏>>区审计局>>区级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4 来源:区审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朝办字〔2019〕37号)和《关于调整财政监督检查职责的通知》(朝编〔2019〕26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审计局内设1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研究室、法规科(审理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审计科、教科文卫审计科、资源环境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企业审计科、城市运行管理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街乡审计科、绩效审计科;下属2个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一般事业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区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审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本区财政经济及其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按规定对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组织实施对国家、北京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本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指导和监督本区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依法组织审计区属单位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66人,实有人数65人;事业编制26人,实有人数22人。

二、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433.645520万元,比上年减少708.935195万元,下降11.54%。

(一) 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330.595523万元,比上年减少729.595328万元,下降12.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30.2900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30548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 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381.086705万元,比上年减少649.657855万元,下降10.77%,其中:基本支出2,834.49413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2.68%;项目支出2,546.5925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7.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95.187873万元,比上年减少700.458324万元,下降11.49%。主要原因:一是信息系统及机房扩容项目建设完成,转由日常维护支出,相应的科学技术支出减少;二是2021年度审计项目数量多、审计工作任务重,年底完成项目的部分审计事务费在下一年度安排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9.7711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2.4263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55%;教育支出1.8777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科学技术支出78.5429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0.5098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30%;卫生健康支出196.4142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5%。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度决算3,042.42635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86.042119万元,增长6.51%。其中:

“审计事务”2021年度决算3,042.42635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86.042119万元,增长6.51%。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审计事务开展、审计信息化升级维护等支出。

2.“教育支出”2021年度决算1.87776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877768万元,增长10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1年度决算1.87776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87776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培训等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2021年度决算78.54294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337060万元,下降0.43%。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21年度决算78.54294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337060万元,下降0.43%。主要用于:信息系统升级及机房维保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2,060.50986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755.859860万元,增长576.3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度决算304.62131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028688万元,下降0.01%。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负担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抚恤”2021年度决算15.5908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5.590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支付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1,740.29774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740.29774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开展审计项目支付审计事务相关费用。

5.“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决算196.41425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6.055750万元,下降7.5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度决算196.41425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6.055750万元,下降7.56%。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833.18235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一般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570381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660000万元减少5.0896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下达数0万元持平;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950000万元减少0.95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6.57038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0.710000万元减少4.1396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6.57038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0.710000万元减少4.13961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9506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38.95102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8167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877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3290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1045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3552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2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6台,原值130.52974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28.592121万元。

六、专业名称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称解释: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20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更好完成审计工作;严格把控财政支出,确保资金用途达到预期效果,使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最大化;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提高审计信息化质效。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持续本着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批复的预算金额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控“三公经费”使用,注重控制项目支出成本和资金支出效率,并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动态跟踪项目绩效效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整体绩效目标。

二、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我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推进项目实施,无预算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偏离的现象发生。

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