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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4 来源:将台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本市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朝阳区乡(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地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朝办字[2020]18号),结合将台乡(地区)实际,落实综合化、扁平化管理体制创新工作要求,整合乡(地区)党政机构及职责,综合设置为7个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城乡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其中,人大工作办公室与党群工作办公室综合设置,并在党群工作办公室加挂人大工作办公室牌子;人民武装部与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设置,并在平安建设办公室加挂人民武装部牌子;司法所与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设置,保留司法所牌子;统计所与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设置,保留统计所牌子;群团组织机关与相关党政机构综合设置。乡(地区)纪检监察机构、行政执法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根据服务功能、职责任务实际,对乡(地区)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调整优化,综合设置为5个: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职责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委员会(简称将台乡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将台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将台地区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全面领导乡(地区)、村(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简称将合乡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家行政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将台地区办事处(简称将台地区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在辖区行使综合管理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乡党委(地区党工委)与乡政府(地区办事处)合署办公。

 

乡党委(地区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并决定本乡(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研究讨论后,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领导乡(地区)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5)加强乡党委(地区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市、区有关部门驻乡(地区)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7)领导本乡(地区)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等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政府(地区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推进村(社区)发展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依法自治,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治理水平;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87人,实有人数85人;事业编制57人,实有人数5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6,412.72万元,比上年减少5,836.99万元,下降18.1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786.87万元,比上年减少172.01万元,下降0.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98.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88.6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106.88万元,比上年减少5,503.62万元,下降18.59%,其中:基本支出5,419.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2.48%;项目支出18,687.4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5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215.44万元,比上年减少5,844.19万元,下降18.23%。主要原因:减少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之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76.72万元,减少将台丽都片区环境提升项目进度款994.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23.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3.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51%;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0.00%;公共安全支出141.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9%;教育支出754.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5%;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51.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65%;卫生健康支出669.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0%;节能环保支出34.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5%;城乡社区支出3,627.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16%;农林水支出7,811.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65%;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753.3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32.02万元,增长13.71%。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8.1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8.1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换届选举。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267.0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54.33万元,下降6.37%。主要用于乡政府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92.0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2.01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人口普查工作、人口抽样调查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3.7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7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新就业群体妇女组织建设、 “先锋朝阳”基层团建项目经费。

 

“组织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60.9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60.9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村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宣传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5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文明城区创建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40.0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0.0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反恐维稳情报信息工作等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7.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4.5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5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人才工作项目资助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41.9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5.68万元,增长86.11%。其中:

 

“公安”(款)2021年度决算72.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28万元,下降5.61%。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运行保障经费、民警驻区制经费。

 

“司法”(款)2021年度决算9.8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8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60.1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0.1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街乡文明引导员、防范和处理邪教基础工作。

 

  3、“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54.7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47.40万元,增长10,154.89%。其中:

 

“普通教育”(款)2021年度决算754.5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47.20万元,增长10,152.17%。主要用于各级各类教育项目。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0.2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2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培训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3.5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1.87万元,增长52.51%。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1年度决算63.5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1.87万元,增长52.51%。主要用于文化文明建设及志愿服务项目、 三馆免费开放补助、街乡社区文化中心提升服务水平项目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8,051.2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125.68万元,增长35.87%。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506.5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419.04万元,下降91.45%。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073.2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073.2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建设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466.7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66.7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就业补助”(款)2021年度决算33.2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3.2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街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和街乡就业工作绩效考核。

 

“抚恤”(款)2021年度决算630.7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30.7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21年度决算46.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6.4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四进”和“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等。

 

“残疾人事业”(款)2021年度决算114.3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14.3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等。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1年度决算11.3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1.3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4,168.5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168.5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环境建设、社会建设、功能疏解工作支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69.7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51.62万元,增长29.26%。其中: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30.9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87.24万元,下降94.03%。主要用于街乡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经济帮助经费、新风系列人口文化阵地管理、暖心行动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346.8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46.8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21年度决算37.0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7.0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低保医疗救助款。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0.2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2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孝顺之星经费。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54.7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54.7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疫苗分批接种期间针剂补助。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4.9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4.92万元,增长1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1年度决算4.0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0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朝阳区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设备维护服务中心补贴。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30.8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8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垃圾分类宣传指导费用。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627.8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632.81万元,增长81.84%。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663.4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331.58万元,下降66.74%。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1年度决算3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责任规划师劳务费。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1年度决算1,587.9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587.9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基本事业费-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绿化养护、京沈客专及北京朝阳站周边环境整治项目进度款。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346.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346.4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公共事务协管员工资、政务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9、“农林水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811.9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595.92万元,增长85.29%。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1年度决算25.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191.00万元,下降99.41%。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

 

“林业和草原”(款)2021年度决算14.5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4.5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首都绿化美化奖补资金-纪念林苗木及养护补助。

 

“水利”(款)2021年度决算943.6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43.6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园林绿化非常规水源接入工程、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乡管沟渠管护资金。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6,828.8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828.8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功能疏解、民生家园、平原造林、生态林、郊野公园养护及流转等。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4.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00万元,增长180.0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4.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00万元,增长180.00%。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16.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6.7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52万元,下降3.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6.7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52万元,下降3.00%。主要用于北京市全民健身示范街道、体育特色乡镇。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419.4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5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97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17万元减少13.2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67万元减少1.6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9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2.50万元减少11.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9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2.50万元减少11.5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1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30.3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9台,105.9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497.4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1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2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本部门职能

 

 1、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将台乡综合设置为7个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城乡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乡(地区)纪检监察机构、行政执法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根据服务功能、职责任务实际,所属事业单位综合设置为5个: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行政编制87人,实际85人;事业编制57人,实际50人。

 

 2、部门职能情况

 

乡政府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推进村(社区)发展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依法自治,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治理水平;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预算执行及项目管理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涉及3个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1个直达资金项目、1个安排资金项目、1个非安排资金项目,各个项目由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绩效的跟踪工作。其中,民生家园建设资金、第二批功能疏解“场清地净”点位集体收益补偿项目、非安排资金项目管理执行机构为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服务经费项目管理执行机构为社会建设办公室;郊野公园养护费区补项目管理执行机构为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5月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项目管理执行机构为便民服务中心。

 

(三)部门绩效实现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精神,按照《朝阳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朝财绩效[2014]163号)和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主动公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等相关工作要求,我单位将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支出设定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按绩效目标完成,例如:公共服务经费-社区机构运转经费项目完成发放社工2021年度工资,包括人员工资,五险一金。按月度完成支出社区办公用品经费及社区日常机构运转保障经费。

 

(四)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

 

2021年初,我单位根据预算批复情况,设定项目初始绩效目标,年中对预算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监控,并及时调整项目绩效目标及资金安排,年终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及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及考核,做到事前评估,事中调整,事后考核。在绩效考核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绩效目标的设定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管理所执行的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

 

2022年,本单位将按照《朝阳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朝财绩效[2014]163号)和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主动公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等相关工作要求,将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支出设定为绩效目标。按照《将台乡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暂行)》、《地区财务管理制度》、《将台乡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项目的立项、招投标、验收等工作,合理安排资金支出,严格把控资金支出的风险。本单位将完善内控制度和各项项目管理制度的建设,加强制度的培训和执行,按计划完成支出和进度。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朝阳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民生家园建设资金

 

主管部门

 

657将台

 

实施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

 

王育君

 

联系电话

 

64375660

 

项目资金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000

 

1000

 

100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000

 

1000

 

1000

 

 

1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促进本年度社会建设、民生服务保障和应急管理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增强本年度预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本年度农村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促进本年度社会建设、民生服务保障和应急管理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增强本年度预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本年度农村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完成2021年度社会建设、民生服务保障和应急管理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完成

 

完成,其中用于疫情防控819965.9元。

 

10

 

10

 

 

指标2满足2021年度预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需求。

 

满足

 

满足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促进社会建设、民生服务保障和应急管理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促进发展

 

促进发展

 

5

 

5

 

 

指标2增强预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增强能力

 

增强能力

 

5

 

5

 

 

指标3保障农村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保障稳定

 

保障稳定

 

5

 

5

 

 

时效指标

 

指标1:2021年度内保障民生项目,争取按季度完成各个项目的实施。

 

每季度完成25%

 

每季度完成25%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2021年度支出1000万元

 

1000万元

 

1000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1:保障本年度环境整治、信访维稳、综合治理、重大活动服务保障、消防安全、防汛、重大舆情处置等相关事项所需资金。

 

90%以上

 

90%以上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1:保障本年度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精神文明等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所需资金。

 

90%以上

 

90%以上

 

10

 

1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满足本年度工作需要。

 

90%以上

 

90%以上

 

5

 

5

 

 

指标2满足本年度群众需求。

 

90%以上

 

90%以上

 

5

 

5

 

 

指标3群众满意度。

 

90%以上

 

90%以上

 

5

 

5

 

 

总分

 

100

 

100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2021年度绩效自评的预算项目包括民生家园建设资金、郊野公园养护费区补、公共服务经费、5月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第二批功能疏解“场清地净”点位集体收益补偿、非安排资金。详见附件:2021年度朝阳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按绩效目标完成,例如:民生家园建设资金完成预期目标:促进本年度社会建设、民生服务保障和应急管理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增强本年度预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本年度农村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按计划落实进度,确保全年资金按要求落实完成。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朝阳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