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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1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统计科、集体资产管理科、调研科、合同管理科、财务管理科、审计监督科、产业发展科及信息培训科9个科室。

主要职责: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指导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农村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统计和分析工作;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管理、农村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对合同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负责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本部门仅包含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一家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事业编制40人,实有人数3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653.442616万元,比上年减少136.613352万元,下降7.6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39.809806万元,比上年减少145.486480万元,下降8.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9.6054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他收入0.2043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46.130344万元,比上年减少130.292814万元,下降7.33%,其中:基本支出1,206.3789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29%;项目支出439.7514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7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6.1303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52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9167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47%;卫生健康支出58.7914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7%;农林水支出1,464.1701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0.252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252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组织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252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25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开展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22.91671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03282万元,下降0.9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22.91671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03282万元,下降0.97%。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8.79144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6.958554万元,下降31.4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58.79144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6.958554万元,下降31.44%。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4、“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464.17018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6.511780万元,增长7.06%。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0年度决算1,464.17018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6.511780万元,增长7.06%。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源平台系统建设等农经工作。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06.37894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622922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50000万元减少5.32707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530000万元减少0.53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0.62292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420000万元减少4.7970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0.62292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420000万元减少4.79707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2292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07.9043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357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2.3578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7578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9978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7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台,16.96981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围绕中央、市和区今后一段时期中心工作和年度任务,坚持创新思路,稳中求进,全面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扎实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以改革破难题、强动力、促发展,落实好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2020年度我单位充分运用预算资金,切实履行单位职能,一是聚焦核心任务,在改革创新发展上靶向施策。1.深化改革攻坚,完成将台乡原酒仙桥村、原西八间房村资产确认工作。全区154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累计完成改革组织137个,完成率89.0%。2.加强政策研究,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政策研究,制定《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意见(试行)》和集体经营性用房管理、合同管理等6个配套工作实施细则。3.加大宣传力度,圆满完成市产权交易十周年成果展筹备工作。二是规范三资管理,在集体资产监管上久久为功。1.加强资产监管,完成2018、2019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指导乡村完成产权登记证书年检工作,年检率100%。颁发登记证269个,完成246个组织换届选举备案。指导十八里店乡3个村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完成闲置机动车交易,集体资产处置公开透明。指导太阳宫乡3家集体企业改制工作。2.规范资源监管,完成市委巡视反馈问题合同整改工作,验收合同2169份,完成率100%。开展涉地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自查自纠,清理问题合同2169份。推进区纪委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合同整改工作,验收合同2091份,完成率100%。强化联预审机制执行,全区新签经济合同1123份,全部履行联预审程序。推进合同清理规范工作,调整规范经济合同799份。指导各乡清理低级次业态合同,解除经济合同667份,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3.强化资金监管。指导各乡完成年度村级预算编制,开展村级财务管理培训,定期跟踪分析村级财务收支状况,推行村级财务支出按月逐笔公开,指导督促做好市委巡视反馈的村级收不抵支问题整改,收不抵支村比2017年减少103个。指导各乡开展债权债务清理,规范会计核算,清理集体债务挂账251.8亿元。做好资金监管平台升级改造工作,提升管理效能。加强审计监督,指导各乡编制年度审计项目51项,落实审计双备案机制。做好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配合做好村“两委”候选人资格联审工作。完成157个村级组织298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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