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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8-27 来源:区投促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情况: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投促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朝编[2020]14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内设科室7个:办公室、综合科、项目促进一科、项目促进二科、项目促进三科、宣传推介科、联络科。

2、职责: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方面的措施,研究拟订本区投资促进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围绕区域产业发展和投资促进等重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并提出完善优化投资环境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区投资促进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网络体系建设,整合本区招商引资资讯、区域商务承载空间信息和政策支持资源等工作。负责开展国际投资促进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本区国际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负责宣传推介本区的产业发展规划、投资环境、招商引资政策,承担大型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洽谈、引进符合本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企业和项目,协调落实对企业和项目的各项服务措施。负责组织社会机构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2人,实有人数2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677.283018万元,比上年减少461.739324万元,下降21.5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31.901351万元,比上年减少463.209261万元,下降22.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1.9013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09.018354万元,比上年减少543.125613万元,下降26.47%,其中:基本支出870.95780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7.72%;项目支出638.0605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2.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9.0183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1.8845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96%;科学技术支出28.435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2196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61%;卫生健康支出53.4791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20年度决算1,251.88455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1.351441万元,下降8.17%。其中:

“商贸事务”2020年度决算1,251.88455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1.351441万元,下降8.17%。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招商引资、事业运行及其他商贸事务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020年度决算28.43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065000万元,下降22.1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20年度决算28.43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065000万元,下降22.10%。主要用于:中介招商数据平台服务。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0年度决算175.21962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3.209622万元,增长113.6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20年度决算76.73496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275040万元,下降6.43%。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0年度决算98.48466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8.484662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工作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53.47917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200827万元,下降16.0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度决算53.47917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200827万元,下降16.02%。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70.95780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861976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569600万元减少1.70762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4.869600万元,与2020年预算下达数4.869600万元持平。主要用于:支付2019年赴俄罗斯西班牙进行招商引资及推介交流尾款。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280000万元减少0.28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3.99237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420000万元减少1.4276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一致。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3.99237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420000万元减少1.42762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3079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06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73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33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3台,62.75324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促进朝阳区招商引资工作,搭建招商引资工作平台,指导全区投资促进人才培养培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我中心按照全年重点工作计划,结合2020年预算批复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全年工作。首先是规范化的完成年度基本支出的各项任务。我中心2020年度基本支出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经费和全体干部的工资福利经费。办公室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文件标准执行,同时强化过程监督,加强效果检查,确保基本支出准确无误、科学规范、快速高效,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其次是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实效。由于全球疫情影响,部分出京及出境招商引资活动未开展,项目支出预算完成率与预期发生一定程度偏离。

为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高效性和安全性,下一阶段,我中心将继续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过程监督及结果评价,对各项目做好提前规划,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修订完善各类内控制度,精简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对全体人员开展制度流程的培训,提高工作前瞻性,为资金使用预留时间。制定预算资金使用时间总体安排计划,统筹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日常沟通,对于因客观原因调整的工作任务,及时调整预算资金的使用用途。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 0 2 0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报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