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北京市朝阳区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专栏 >>区交通委>>区级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1 来源:区交通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城市管理委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27号)通知精神,设立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科、基础设施科、交通科;下属3家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基础设施协调指挥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交通运行协调指挥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停车管理事务中心等3家事业单位。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交通发展战略,对交通行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2.研究拟订本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按相关工作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本区交通发展综合规划,拟订交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管城市道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交通内容的审查。参与区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统筹推进区管城市道路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库。

3.组织编制区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议计划和年度建设建议计划。组织编制交通基础设施维修养护以及交通行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提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4.负责本区交通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和交通行业管理,执行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交通行业的相关行政许可。参与交通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5.负责本区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本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统筹停车管理工作,协调监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行业管理。

7.拟订本区交通科技发展和智能交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组织指导交通信息化建设,推动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组织指导区内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立项、研究、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8.负责本区交通行业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区交通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9.承担朝阳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8人,实有人数23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1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72,717.781593万元,比上年增加72,717.781593万元,增长0.0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3,761.0072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724.4148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36.5924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162.297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84392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9%;项目支出66,161.4533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44.2900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1,851.7756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9 %;科学技术支出57.795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07.6584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95%;卫生健康支出55.71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节能环保支出4,916.3632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67%;城乡社区支出8,142.7282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32%;农林水支出1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交通运输支出997.2596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851.7756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233.768400万元,下降83.30%。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851.7756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233.768400万元,增长下降83.30%。主要用于22所试点医院学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项目。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7.79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2.205000万元,下降58.72%。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57.79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2.205000万元,下降58.72%。主要用于交通运行协调指挥中心系统运维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6,107.65845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6,014.418454万元,增长99.6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84.85688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383114万元,下降8.99%。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6,022.80156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6,022.80156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2020年路侧停车管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9071.36万元;朝阳区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批)区属道路整治项目4691.372198万元;2018年区域交通综合治理项目1739.222348万元;朝阳交通违法信息采集及指挥调度中心项目启动资金1350万元等项目。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5.71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600000万元,下降21.8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55.71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600000万元,下降21.88%。主要用于支付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5、“节能环保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916.3632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4,916.3632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4,916.3632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4,916.3632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2020年朝阳区道路建设前期项目储备库二期项目。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8,142.72820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251.747791万元,下降28.54%。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971.8842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2.398250万元,增长27.97%。主要用于公共自行车二期运营项目。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0年度决算2,864.31604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702.626042万元,增长94.36%。主要用于CBD西北区交通优化示范工程。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4,306.52791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166.772083万元,下降58.88%。主要用于2020年信号灯维护管理项目1044.21万元;2020年朝阳区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882.0849万元;2020年违章清拖经费554.8165万元;2019年区域交通综合治理项目533.4707万元;2020年东南四环窑洼湖地区区域交通综合治理项目529.9526万元等项目。

7、“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15.000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15.0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朝阳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项经费。

8、“交通运输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997.2596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997.259600万元,增长100%。其中: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2020年度决算997.2596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997.2596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2020年出租汽车行业应对疫情运营补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77.8963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57.090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3,620.8058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3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0年度决算157.090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7.090500万元,增长10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57.090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157.0905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2020年区属道路养护维修(大中小修部分)监理费首付款。

2、“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3,620.8058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23,620.805896元,增长100%。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款)2020年度决算23,620.8058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23,620.80589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2020年姚家园北街等道路建设及CBD区域交通综合治理工程-朝阳区CBD区域交通综合治理工程。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00.84392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781368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60000万元减少1.47863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450000万元减少0.45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0.78136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10000万元减少1.0286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0.78136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10000万元减少1.02863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8136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3.38408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61.7073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57.946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353.0272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0.7339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361.7073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8.1853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台,14.800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829.59073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汇总)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进一步拟订本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落实本区交通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和交通行业管理,执行有关政策和标准;进一步组织协调本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停车管理工作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圆满完成,绩效实现情况良好,从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来看,预算支出完成率92.36%,基本完成当年预算安排。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9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29.03%,涉及金额19932.77万元,评价结果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

附件一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疫情防控期间运营司机购买口罩和消毒液资金

附件二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朝阳区前期项目储备库二期项目

附件三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2020违章清拖经费项目

附件四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CBD区域交通综合治理项目

附件五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朝阳区完善区属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前期方案研究

附件六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路侧电子停车收费设施采购

附件七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22所试点医院学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项目

附件八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2020年东南四环窑洼湖地区区域交通综合治理

附件九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朝阳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