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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1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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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朝阳区生态环境局是朝阳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朝阳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朝发[2019]4号),组建区生态环境局。我局内设个机关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宣科、污染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综合法制科、大气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辐射安全监管科。个事业单位,分别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机动车排放管理站、环境保护监测站、生态与环境保护信息中心、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行政编制93人,实有人数82人;事业编制97人,实有人数89人;聘用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5,622.128182万元,比上年减少8,994.738511万元,下降20.1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470.738033万元,比上年减少18,706.525461万元,下降42.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70.7380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925.197270万元,比上年增加6,576.408392万元,增长24.05%,其中:基本支出5,425.5960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5.99%;项目支出28,499.6012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4.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25.1972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6832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7%;卫生健康支出317.0480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3%;节能环保支出33,059.4710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45%;农林水支出14.995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33.6832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993230万元,增长2.1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518.3354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354570万元,下降0.83%。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15.3478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347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退休去世人员抚恤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17.0480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0.251980万元,下降20.2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317.0480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0.251980万元,下降20.2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
 3、“节能环保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3,059.4710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389.461020万元,增长28.79%。其中: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6,489.73553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77.142836万元,增长7.94%。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和机构正常运转等经费
“环境监测与监察”(款)2020年度决算907.47739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32.442608万元,增长下降12.74%。主要用于: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系统运维费用、全区环境常规监测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项目
“污染防治”(款)2020年度决算24,841.67333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224.176032万元,增长33.43%。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项目。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820.58476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20.58476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燃气(油)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区级补贴及朝阳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等项目。
 4、“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4.99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995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4.99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99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朝阳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项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425.59601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5.626268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570000万元减少22.94373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470000万元减少2.47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5.62626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6.100000万元减少20.4737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持平。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5.62626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6.100000万元减少20.47373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8131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22.08943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90.060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8.008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0.911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11.1404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74.0651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20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5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20台,330.44919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6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166.92555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利用部门预算资金在本年度内对生态环境工作实施统一监督与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落实北京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意见”要求,结合朝阳区区情实际,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并重,综合施策、持续发力,切实提升精细化、系统化、规范化、科技化管理水平,推动辖区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辖区环境安全。2020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对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控制,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涉及金额18617.4973万元,评价结果:
项目1、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按照计划实施进度基本实现朝阳区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目标,持续改善辖区空气质量。有效降低氮氧化物排放,减排量达到50%以上。2020年,我区PM2.5累计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9.3%,PM2.5浓度完成年度任务目标;PM10、SO2和NO2累计浓度分别为60、 4和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5%、20.0%和19.5%,三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累计降尘量为5.9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6.3%,完成蓝天保卫战任务目标,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项目2、全区“无煤化”电费区级补贴项目: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相关决策部署,妥善解决当前“煤改电”低谷电价电费补贴发放、清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率,缩短电力公司垫资周期,确保居民清洁取暖“用得上、用得起”。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附件:
1、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绩效自评表1
3、绩效自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