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1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是朝阳区国家权力机关。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建环保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设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备案审查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预算审查办公室)、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办公室、代表联络室(市代表联络处)、农村办公室、研究室。办公室下设综合科、文书科、人事科。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机构主要工作: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服务;为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提供法律、政策依据和参考资料;负责机关综合业务文书处理、机要保密、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和资料管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具体事宜,机关人事、工资、考核、福利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机关行政事务和安全保卫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的来访接待,来信处理,与区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件,通过协调处理信访促进社会稳定;负责组织、指导市区人大代表开展活动、代表工作交流和代表资格审查、罢免、补选代表具体工作;承接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对人民代表大会交由“一府两院”办理的议案进行督办,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做出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对部分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专题性视察,听取有关机关的工作汇报,进行工作检查,审查区政府财政决策、预算部分变更工作;负责乡代表选举具体工作,联系、指导乡人大工作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 56人,实际51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834.24万元,比上年减少18.26万元,下降0.6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06.47万元,比上减少33.35万元,下降1.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6.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21.23万元,比上年减少2.88万元,下降0.10%,其中:基本支出2,172.1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6.99%;项目支出649.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3.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1.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6.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47%;国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教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28%;卫生健康支出119.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5%;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326.7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00万元,下降0.51%。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326.7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00万元,下降0.51%。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机关运行经费、人大会议、人大监督、代表工作等活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74.7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3.22万元,增长6.6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78.9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2.62万元,下降20.66%。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46.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6.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支付去世人员抚恤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49.8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9.84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工作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19.6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0.85万元,下降20.5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119.6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0.85万元,下降20.5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172.1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99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03万元减少10.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下达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10万元减少2.1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9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0.93万元减少7.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9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0.93万元减少7.9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04.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1.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4台,78.5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304.09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等。部门整体支出绩严格按照规定对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执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