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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1 来源:区统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所属单位包括1个行政机关,具体单位名称为: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下设11个科室。5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4个队(北京市朝阳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北京市朝阳区商业经济调查队、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北京市朝阳区统计执法检查队),1个中心(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普查中心)。

本部门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本区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各类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制度;组织协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统计工作,负责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报表)审核和备案。

3、负责制定本区统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以及专项统计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完成本区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普查和调查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本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负责对本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对重点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运行实施监测评价,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6、负责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的统计登记管理工作。

7、制定本区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和管理本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区各统计所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8、负责本区统计人员的统计教育和培训及统计从业资格证的核发工作。

9、会同本区各街乡负责基层统计所人员的管理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04人,实有人数98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117.167223万元,比上年减少785.102966万元,下降3.3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826.995897万元,比上年减少930.730784万元,下降16.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04.75580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5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2.24009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825.677426万元,比上年减少727.694319万元,下降13.10%,其中:基本支出2,987.37520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1.91%;项目支出1,838.3022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8.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83.9774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91.0437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52%;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2228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75%;卫生健康支出178.7108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4%;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091.04376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325761万元,增长0.52%。其中: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4,091.04376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325761万元,增长0.52%。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机关运行、统计课题研究、统计专项调查、人口普查工作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14.2228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51.962820万元,增长96.0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80.48018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220185万元,增长6.95%。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等。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33.74263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33.742635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工作支出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78.71088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8.309112万元,下降9.2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178.71088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8.309112万元,下降9.29%。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987.37520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897956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930000万元减少11.03204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290000万元减少1.29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89795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2.640000万元减少9.7420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我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89795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2.640000万元减少9.74204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41399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75.61075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1.696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53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7.5430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1.6969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2.1430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8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7台,136.40484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942.3018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按照实际要求支付人员工资、缴纳保险、公积金,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同时确保完成各项统计调查、普查、课题研究、业务培训、资产购置等工作。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均为4528.998万元,其中:基本预算2487.43万元,项目预算2041.568万元。决算收入4827万元,支出482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7.38万元,项目支出1838.3万元。2020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完成良好,且按照目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未出现与预期完成情况偏离的情况。我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局队重点工作。年初按照各项工作任务,逐项梳理,安排经费使用计划,逐一督促使用科室加强经费预算执行,按要求完成预算执行任务。各项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上会、采购、支付、完善资料等环节,要求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4.29%,涉及金额531.8万元,两个重点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完成相关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对“人口普查工作经费”、“朝阳区入境人员信息录入服务项目”两个重点项目实施了绩效自评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

1.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pdf

2.朝阳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朝阳区入境人员信息录入服务项目.pdf

3.朝阳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人口普查工作经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