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1 来源:东湖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东湖街道办事处设置以下职能科室: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综合行政执法队。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市民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2、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2)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3)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4)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5)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6)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7)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8)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91人,实有人数85人;事业编制40人,实有人数3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4,321.999892万元,比上年减少1,797.604763万元,下降11.1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153.538287万元,比上年减少2,293.569939万元,下降14.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45.8856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18%;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07.65268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8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554.374830万元,比上年减少1,253.662515万元,下降8.47%,其中:基本支出4,287.68360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1.63%;项目支出9,266.6912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8.37%;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60.0632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9.2662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45%;
公共安全支出140.3055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9.163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9.3893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24%;
卫生健康支出340.3531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3%;
节能环保支出222.2295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5%;
城乡社区支出3,864.5477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71%;
农林水支出639.8082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079.26626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53.750764万元,增长20.50%。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8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8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人大工作。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998.52204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31.552044万元,增长19.89%。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45.8412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396730万元,增长0.87%。主要用于人口普查及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人力资源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3.5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5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人才工作经费。
“港澳台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72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侨联事务管理。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4.8119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430920万元,增长19.63%。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等工作。
“组织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91607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91607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选调生管理。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0.76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76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维稳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7.5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5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5.89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89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稳控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40.30550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8.135504万元,增长37.33%。其中:
“司法”(款)2020年度决算6.61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公益法律服务、普法宣传及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33.69550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8.135504万元,增长39.91%。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和综治维稳中心运行保障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79.1634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2.163400万元,增长193.2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0年度决算68.7254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1.725400万元,增长154.54%。主要用于文化节工作、群众文艺团队扶持、街乡文明引导员补贴等。
“体育”(款)2020年度决算10.438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438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全民健身工作、国民体质测试工作。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089.38939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633.864592万元,增长76.22%。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725.27814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58.828145万元,增长55.49%。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992.86682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750471万元,下降0.59%。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建设、社区之家建设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53.20546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872531万元,下降0.81%。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就业补助”(款)2020年度决算9.42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42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街道促进就业工作经费。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8.5852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585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
“社会福利”(款)2020年度决算8.364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500000万元,增长868.06%。主要用于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
“残疾人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55.6836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4.576370万元,下降30.62%。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等工作。
“红十字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1.9983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001700万元,下降0.09%。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工程。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0年度决算0.9276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92763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933.06018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387.804689万元,增长437.92%。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工作支出、旱厕改造、环境建设管理、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公益事业、疫情防控等事务。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40.35311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569718万元,增长5.77%。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10.14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14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核算检测补助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6.67245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6.672454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新风系列人口文化阵地管理经费、情暖万家经费等。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245.05103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7.318962万元,下降13.22%。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20年度决算2.99072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990722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2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2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孝顺之星工作。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65.29890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5.885504万元,增长65.68%。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辖区病媒消杀工作。
6、“节能环保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22.22958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22.22958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0年度决算222.22958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22.22958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垃圾分类工作。
7、“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864.54774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74.656443万元,增长33.73%。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675.94603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3.216035万元,增长22.29%。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0年度决算6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街区责任规划师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806.92587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01.363270万元,增长33.25%。主要用于河湖水域沿线环境整治、背街小巷环境整治、社区环境提升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321.67583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50.077138万元,增长38.8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公共事务协管员经费、民生家园建设、办事处及社区层面服务用房运转、为民办实事等工作。
8、“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39.80826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21.808263万元,增长3,454.49%。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0年度决算374.0459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74.04594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违法建设拆除等工作。
“林业和草原”(款)2020年度决算11.86041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860414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花园式单位和花园式社区创建工作。
“水利”(款)2020年度决算15.616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616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截污改造。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38.28590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20.285909万元,增长1,223.81%。主要用于河长制工作。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287.68360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9.86000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530000万元减少1.670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670000万元减少1.67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9.86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9.86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9.86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9.86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0545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71.92689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1.6069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3275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2.2793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1.6069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6.2165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5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3台,219.24048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28.89864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提高行政效能,政府自身建设实现新进展,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干部能力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聚焦热点问题破解和重点任务落实,服务群众、服务发展能力不断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得到有效完成,基本达到预期。通过绩效目标的执行,保障了街道办事处人员工资、保险等相关经费支出和日常办公及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全面履行办事处的各项职能,保障了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按时完成。通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执行,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更加细化环境建设,对社会和谐稳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5%,涉及金额2918.971628万元,评价结果是各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设置较明确,项目管理较规范,各项目产出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顺利实现预期目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