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朝外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1-09-01 来源:朝外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朝外街道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朝外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朝办字[2019]60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朝外街道办事处。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下属单位3个,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街道市民活动中心。
办事处的职责为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推进街巷、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执法及环境治理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推进;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防灾减灾工作;参与制定实施社区建设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志愿者队伍发展服务社区;建设居民委员会,指导、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科普活动,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组织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等便民服务政策,维护各类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行政编制95人,实有人数85人;事业编制44人,实有人数3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8,809.330237万元,比上年减少4,127.896743万元,下降18.0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982.904684万元,比上年减少5,085.832345万元,下降24.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72.40493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31%;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10.4997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9%。
(二)支出决算说明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224.932815万元,比上年减少2,366.866869万元,下降12.08%,其中:基本支出4,822.59488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00%;项目支出12,402.33793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95.0985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9.3226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81%;公共安全支出189.1698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5.0971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4.6277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4.60%;卫生健康支出436.4684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5%;节能环保支出133.8925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8%;城乡社区支出4,672.6188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33%;农林水支出1,767.6419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2593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189.32260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35.329206万元,增长12.04%。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135.81852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8.858529万元,增长11.42%。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4.99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470500万元,增长1.92%。主要用于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工作。
“港澳台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72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侨联事务管理。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3.25496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66060万元,增长12.44%。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专职工作者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3.04413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04413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疫情期间加装志愿者岗亭。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0.75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75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7.49998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499982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24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24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稳控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89.1698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8.424820万元,增长87.77%。其中:
“司法”(款)2020年度决算6.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83.16982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8.424820万元,增长93.33%。主要用于辖区门禁系统、功能疏解项目、重大活动维稳工作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75.0971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5.097190万元,增长150.32%。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0年度决算64.6839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4.683910万元,增长115.61%。主要用于社区文化中心提升服务水平项目以及街道志编撰项目。
“体育”(款)2020年度决算10.41328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41328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全民健身活动和冬奥会系列活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7,624.6277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263.704555万元,增长126.86%。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657.19122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63.071227万元,增长66.75%。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601.75926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4.109936万元,下降7.19%。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建设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543.4836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186360万元,下降0.95%。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就业补助”(款)2020年度决算70.467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0.467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街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5.230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230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见义勇为伤残抚恤。
“社会福利”(款)2020年度决算21.692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9.260000万元,增长791.94%。主要用于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四进”和“四就近”服务管理、成年孤儿安置。
“残疾人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122.69369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016303万元,下降0.01%。主要用于温馨家园运转和残疾人相关工作。
“红十字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工程。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0年度决算17.36442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364422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2020年度决算2.472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472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0年度决算1.9862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9862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和低收入家庭教育救助。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4,578.2872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013.165255万元,增长710.14%。主要用于“两节”送温暖、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和功能疏解工作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36.46844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068441万元,增长1.88%。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5.66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66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集中核酸检测。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8.1732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17324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情暖万家项目和计划生育相关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256.95746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3.442537万元,下降30.63%。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20年度决算76.46263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6.46263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待遇补助)、退养人员医疗救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2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2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2020年孝顺之星工作。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79.0151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015100万元,增长36.23%。主要用于病媒消杀工作。
6、“节能环保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33.89258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33.892588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0年度决算132.70758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32.70758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18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8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污染源普查工作。
7、“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672.61885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01.403752万元,增长23.90%。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787.57801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8.798017万元,增长14.34%。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社区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0年度决算7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000000万元,增长25.00%。主要用于责任规划师项目。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1,357.51823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9.096839万元,增长2.97%。主要用于自管保洁、绿化支出、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工程、广告牌匾及底商专项整治、优美大街环境整治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452.5225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48.508896万元,增长43.9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民生家园建设、老积极分子项目、和谐促进员以及疫情防控相关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767.64195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58.641952万元,增长19,540.47%。其中:
“水利”(款)2020年度决算0.168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168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水库移民本市农转非移民培训。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767.47395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58.473952万元,增长19,538.60%。主要用于功能疏解项目、环境整治项目、市场疏解项目、河长制工作等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2593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59300万元,增长25.19%。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6.2593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59300万元,增长25.19%。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190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其他支出35.183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7.98%;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9.9360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0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5.183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5.183000元,增长100.00%。其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5.183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5.183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智慧保障幸福晚年养老创新项目。
2、“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9.93600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936005元,增100.00%。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款)2020年度决算9.93600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936005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822.59488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684031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020000万元减少10.33596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960000万元减少1.96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9.68403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060000万元减少8.375969万元。其中,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9.68403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060000万元减少8.37596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6840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16.26063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9.252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2751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0.9769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9.2521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2297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6台,267.1781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78.5026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朝外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扣中央、市、区工作要求,以疫情防控为主线,以“七有五性”和“深化提升年”为抓手,坚持精治、法治、共治的工作思路,着力深化朝外“多圈建设”目标,在始终保持地区零确诊、零疑似病例的同时,党建引领、民生服务、社会治理都实现了创新性发展,以实际成果彰显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2020年街道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大部分均已按照预期完成。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个,涉及金额2202.6633万元,评价结果“优”。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