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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高碑店地区办事处2020年决算

日期:2021-09-01 来源:高碑店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高碑店乡设书记1名,乡长1名,乡人大主席1名,副职领导9名,设置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城乡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纪检监察机构、综合行政执法队等9个职能科室。下属5家事业单位,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推进乡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3、负责制定本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管理本乡(地区)经济工作、财政预算和收支。

 

4、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5、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生活设施,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

 

6、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拆迁现场管理、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指导检查以及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

 

7、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节水用水、环保和防空减灾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秩序。

 

9、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突发事件。

 

10、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促进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11、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2、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3、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14、负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科普活动。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98人,实有人数86人;事业编制55人,实有人数4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5,158.465345万元,比上年减少27,242.727435万元,下降33.0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5,131.979797万元,比上年减少29,577.266533万元,下降39.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70.75966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98%;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461.2201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521.689479万元,比上年减少20,901.979408万元,下降29.68%,其中:基本支出4,877.95030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5%;项目支出44,643.7391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15%;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153.6366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96.0467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28%;国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236.1098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8 %;教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8.035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51.6897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59%;卫生健康支出679.3454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8%;节能环保支出308.4309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3%;城乡社区支出9,779.7287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90%;农林水支出21,262.6171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26%;交通运输支出36.633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596.04674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353.073346万元,增长15.74%。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8065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06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大换届选举等工作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398.656281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01.794681万元,增长14.39%。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机构运转、街乡文明引导员补贴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84.9616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5812万元,增长0.69%。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7.722698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611298万元,增长25.38%。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专职工作者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2.1200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00000万元,增长4.7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村干部基本待遇和基本保障经费

 

“统战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5000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5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统战部专项治理工作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9.609852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09852万元,增长6.00%。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6.469829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469829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2.199986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2.199986万元,增加100.00%。主要用于要用于稳控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36.10985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36.361153万元,增长136.70%。其中:

 

“公安”(款)2020年度决算91.0987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9万元,增长26.3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款)2020年度决算26.4000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18.611153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7.361153万元,增长9388.89%。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保障经费、街乡文明引导员补贴经费、北京口岸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工作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98.03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3.035000万元,增长1,220.23%。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0年度决算59.0350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4.035000万元,增长293.57%。主要用于区文明办农村精神文明宣传视屏资金、三馆免费开放补助

 

“体育”(款)2020年度决算10.0000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全民健身工作经费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29.0000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9.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农村地区稳增长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4,051.68976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330.562961万元,增长61.12%。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584.584008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26.714008万元,增长63.35%。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5,916.364778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3.458522万元,减少2.37%。主要用于区机构运转、社区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438.500042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7.974042万元,增长6.81%。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就业补助”(款)2020年度决算302.5597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02.5597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街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和促进就业工作经费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54.870856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4.870856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死亡抚恤、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20年度决算43.1567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2.8367万元,增长13386.47%。主要用于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

 

“残疾人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160.231476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438524万元,减少1.5%。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运转、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等

 

“红十字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等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款)2020年度决算12.17178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17178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6,537.250421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809.332921万元,下降278.33%。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公益事业经费、环境提升、社区文化活动用房改造等事务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679.34545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65.217752万元,增长32.14%。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24.4000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4.4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集中核酸检测期间一次性慰问补助经费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46.2403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6.2403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控制和儿童早教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280.650357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3.789643万元,减少7.81%。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20年度决算48.067915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8.067915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待遇补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2000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2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孝顺之星经费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79.78688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0.09918万元,增加33.43%。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

 

6“节能环保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08.4309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08.4309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0年度决算306.2949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06.2949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运行服务经费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1360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36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污染源普查人员工作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9,779.72873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821.016536万元,增长64.12%。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603.415373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2.565373万元,增长22.9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社区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0年度决算30.00000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责任规划师劳务费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3,145.894630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33.40817万元,减少14.50%。主要用于辖区内环境整治工程、环境提升工程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6,000.418733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241.859333万元,增长241.2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为民办实事、垃圾分类、背街小巷环境整治

 

8、“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1,262.61719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331.208798万元,增长625.34%。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0年度决算10,245.5985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725.986055万元,增长1871.78%。主要用于功能疏解、村庄社区化运行维护费、控违巡查队伍经费、农村地区文化体育系列活动、村级财务管理经费等。

 

“水利”(款)2020年度决算52.68972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6.089726万元,增加698.33%。主要用于小微水体治理经费。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0,964.32891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559.133017万元,增长355.86%。主要用于郊野公园流转费、平原生态林流转费、防疫相关支出等。

 

9、“交通运输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6.633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6.633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铁路运输”(款)2020年度决算36.633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6.633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队员经费。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244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83416%;城乡社区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77.944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62%;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0.3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300000元,增长100.00%。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0.3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3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2“其他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77.944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7.944000元,增长100.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77.944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7.944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项目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877.95030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5个事业单位。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77059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270000万元减少4.49941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减少0.00000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20000万元减少1.82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1.7705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4.450000万元减少2.6794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1.7705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4.450000万元减少2.67941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7132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41.3125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389.267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8477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7,522.7358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05.6838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7373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7373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05台,1,225.02036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754.5687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高碑店地区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辖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不低于经济增速。打造环境优美、宜居和谐、民生幸福的高碑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辖区农民的可支配收入明显增加;就业增长率稳步增长;空气污染降低,环境优美整洁;为老百姓打造了健康的生活环境,让老百姓的生活幸福指数大幅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良好。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项目9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4%,涉及金额10907.7430万元。评价结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部门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658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高碑店地区办事处2020年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