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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三举措推进处级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制度的落实
朝阳区委区政府今年5月出台了《北京市朝阳区处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制度(试行)》,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离任交接制度的通知》,区各相关单位和主要领导积极贯彻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先行先试”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将离任交接制度作为长效机制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主要领导已经离任的单位“先行先试”,按要求完成离任与继任领导共同签字确认的《离任交接清单》,报组织部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和制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依据之一。
二是加强离任交接的指导。区审计局根据区委组织部提供的干部任免决定,对离任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进行离任交接培训,提升对实行离任交接制度意义的认识,详细讲解离任交接制度的有关规定、交接的主要内容和交接清册的填报要求等,对交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关注并配合解决。
三是建立配套管理机制。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有机衔接,制定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21年至2025年审计中长期规划,强调领导干部在履行离任交接职责的基础上,根据组织部的安排依法接受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对离任交接结果作出评价,强化干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