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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心系百姓,齐心协力为民排忧

日期:2020-08-31 来源:区民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近日,朝阳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收到了一面来自远方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上面写着“心系百姓 为民排忧”,这是远在沈阳的李女士委托在北京的朋友专程送来的,特意感谢委局在一天内成功为其补办收养登记证书。

01 第一时间深入了解群众需求

原来,李女士是专程从沈阳来补办收养登记证的低保残疾人,2004年在朝阳区办理了收养登记证,目前孩子已成年且不孝敬老人,所以李女士现要办理解除收养登记手续。由于去沈阳当地民政局办理解除手续必须得有收养登记证,但因时间过长收养登记证已丢失,因此只能来朝阳区补办收养登记证。 按照正常的补办收养登记流程,收养登记员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补发条件,等录入市级儿童收养登记信息系统并填写审查处理表等材料,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才可补发收养登记证。

02 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揪心事

因了解到李女士因患病身体行动不便且家庭条件困难,如果多次往返太辛苦,社会福利科向前一步,按照“工作人员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腿”的原则,主动帮李女士特事特办,第一时间请示分管领导李晓梅副局长并积极协调市级主管部门,当天审核当天办理。

期间,因李女士原收养登记办理时间太久,市级新系统中无原登记信息,系统调试几个小时仍无法办理成功。为尽快帮助李女士解决问题,社会福利科及时采取手工制表优先为李女士打印相关材料和收养登记证,待系统调试成功后再补录系统信息。

03多部门齐心协力创造“奇迹”

因收养登记证需要到婚姻登记处加盖钢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王丽鑫在下班后仍坚守岗位等候,分管领导李晓梅副局长协调社会保障科徐颖开本人私车送收养登记员李晓乾到婚姻登记处加盖钢印后又及时送回单位,仅仅用了一天的时间,社会福利科便将补办的收养登记证书送到当事人李女士手中。

“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朝阳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为民办实事方面全力以赴、不遗余力,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内心深处感受到民政工作既亮眼又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