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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抓紧落实延长阶段性社保费减免政策

日期:2020-07-31 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朝阳区抓紧落实延长阶段性社保费减免政策。一是“零操作”享受减免,三项社保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免延续执行无需企业任何操作,其中,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预计每月为企业节约资金超过4亿元;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预计每月为企业节约资金超过20亿元。二是“零跑腿”申请缓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北京人社”APP和“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缓缴、网上办理补缴,此政策将惠及我区超过10万参保人。三是“零距离”宣传解释。制作《京社保发〔2020〕7号解释口径》,全员培训,确保咨询电话、服务窗口解答口径一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阶段性减免延长至12月》推文,阅读量超过7万。第一时间为公众解读政策、解答疑问,确保政策落地、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