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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申请新规试行,优化方案明确!
日期:2020-06-11 来源:区人防办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以前办理申请使用人防工程业务需要提供使用场地确认书、人防工程平面图等8项材料,现在只需要提供4项,办理更加便捷了。”一位正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申请使用人防工程业务的公司负责人说到。
根据人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平时使用人防工程需向人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人防工程使用证》方可依法使用并且需要做好平战转换功能。
近一段时间以来,朝阳区人防办不断完善内部流程与衔接工作,从轻审批、重监管的角度制定了《朝阳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实施》。新规的试行后,申请材料由之前的8项材料减少为4项材料,对申请人来讲更加的便捷。
与此同时,区人防办还在审批上下足了“功夫”。在审批流程上取消现场核查,由事前检查改为事中事后监管,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为了减少申请人跑腿环节,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行政许可,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结期限以及需要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等,均在北京朝阳网站上进行公示,申请人在可网上就可以直接查看结果,保证信息传递及时有效,行政许可公开透明。相关申请材料也可直接在网上进行下载。申请办理完毕后,区人防办会将办结材料邮寄送达申请人,实现申请人“零跑腿”。
“新规出台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让企业真正得到方便。”区人防办相关人员说到,接下来,区人防办还将积极主动对接企业,服务好企业,完善优化办事流程,推进创新举措,发掘新亮点、新做法,为企业提供更高效、便捷、公平、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