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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审计局项目审理提质增效“四步走”

日期:2019-09-12 来源:区审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朝阳区审计局主动应对审计全覆盖带来的审计项目增加的新形势,积极探索项目审理新方法,提出了审理提质增效“四步走”的新路径。

    第一,优化审理队伍。改编审理人员,由老审理人员作保障,将经验丰富的一线人员作补充,并大胆启用具备专业知识和基础实践经历的新人,形成梯式结构,再考虑项目类型、项目资金、单位规范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工,实现了以老带新,以新促老,优化运行的预期效果。

    第二,严格审理时限。落实《审计项目时长时限管理办法》,一般项目审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原则不超过3个,重大项目需要延长的履行批准程序。

    第三,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修订《审计项目质量分级控制办法》,规定审理范围,规范审理记录,明确主体责任,强调审理风险点及关注点,做到交换审理意见有留痕,落实审理意见有备查,进一步规范审理工作,有效防范审理风险。

    第四,转化审理成果。按季度汇总全局项目审理结果,出具审理分析报告,同步更新审计问题库,针对频发问题,整理审计案例,编制审计知识宣传手册,供全区各部门和单位学习参考。目前已编发了《经济责任审计知识手册》《政府采购知识宣传手册》,反响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