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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召开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委员会备案政策解读会
日期:2019-05-17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医 疗 卫 生
▲ 朝阳区召开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委员会备案政策解读会。为贯彻落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规范伦理委员会建设,强化医学伦理管理,保护受试者的合法权益。4月28日,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委员备案政策解读工作会,朝阳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约100人参会。会议就伦理委员会备案工作政策、备案系统使用方法等进行讲解及答疑。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瑞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增强责任意识,规范管理,积极完成伦理委员会备案工作,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保护受试者权益。伦理委员会备案是落实国家备案要求,全面动态了解医疗卫生机构医学伦理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朝阳区行政区域内已经成立伦理委员会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中医类,军队系统除外)进行伦理委员会备案工作,要求本月30日前完成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