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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及时拨付见义勇为奖励金

日期:2018-08-06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8年6月,蔡文岁、张少康、周凡凡3名同志被朝阳区民政局确认了见义勇为行为。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的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为不低于见义勇为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2406元,区财政及时拨付蔡文岁、张少康、周凡凡3名同志见义勇为奖励金1872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