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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司法局进一步规范行政投诉案件案卷整理归档工作

日期:2018-07-17 来源:区司法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有效解决区司法局行政管理对象基数大、行政投诉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执法部门人员和精力有限导致的行政投诉案卷整理归档中存在的问题,为后续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工作积累素材、收集证据、做好铺垫,最大限度降低未来可能发生的当事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风险,按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出台执法类工作手册(2017年版)对律师类行政投诉结案归档工作流程做出规范的基础上,按照“关注细节,依法合规”的要求,区司法局对行政投诉案卷整理归档工作进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并适用于所有具有行政投诉处理职权的执法部门。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投诉案卷的主要内容。包括证据目录、投诉书等14项必备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二是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投诉案卷归档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行政投诉案卷交接时限。要求行政投诉案卷的整理归档与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同步进行,并于做出投诉答复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完成行政投诉案卷的归档工作,案卷保存期按照文书档案保存期限执行。明确了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活动中,执法部门与法制部门之间的行政投诉案卷交接时限。同时,行政投诉案卷整理归档工作规范将列入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工作手册(201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