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安监局获得全国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日期:2018-02-08 来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公布了《关于表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安监总人事﹝2018﹞21号),朝阳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管科荣获“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朝阳区安监局综合科科长蒋昌启同志荣获“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据悉,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见贤思齐、创先争优,经市县、省、全国层层选拔推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授予199个单位“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其中北京市共5个单位获奖;授予1970名个人“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北京市共30名个人获奖。     
    获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将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在本职岗位上再创佳绩,为加快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