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督查我区秋冬季加强重型柴油车排放管理工作

日期:2017-11-23 来源:区环保局

    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重型柴油车排放监管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京大气办〔2017〕80号)安排,2017年11月16日下午,市环保局李晓华副局长带队对朝阳区重型柴油车执法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副区长王志勉、区环保局、区交通支队负责同志全程陪同督查。
    督查组先到京哈高速白鹿收费站“一控两防”卡控点位详细了解重型柴油车日常流量及执法情况,并与我区环保、交管执法人员一同开展重型柴油车执法检查,14时30分至15时30分1小时检查中,共检查重型柴油车23辆,发现超标排放车辆5辆,已全部移交交警处罚。自9月21日以来,按照“环保取证、交警处罚”执法模式,交管、环保部门共计检查重型柴油车2246辆,超标机动车335辆,超标检出率达到15%,超标车全部进行处罚。
    随后督查组赴区政府听取了区环保局关于朝阳区加强秋冬季机动车污染排放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相关执法单位和配合部门分别汇报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王志勉区长再次强调了重型柴油车排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认清形势、落实责任、监督进度、明确目标,加快研究作业车辆淘汰工作等问题,加强外埠车等重型柴油车的执法监管力度。       督查组对照专项督查要求进行了逐条梳理,李晓华副局长首先对我区的机动车排放管理表示了肯定,同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一是落实编制人员要求,采用正式执法人员为主,协管协助为辅的工作模式提高执法效率,充实执法一线工作人员。二是结合辖区特点,以用车大户为重点开展全员全时执法检查。三是加大财政投入配备一线执法人员装备,改善现场办公条件。四是积极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和入户“掏窝”行动的工作方法,发扬创新精神,将朝阳好的工作做法推广到全市,树立典型。同时,市环保局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区县的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办法,解决一线执法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