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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安监局开展应急管理示范企业试点工作

日期:2017-07-20 来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企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安监发[2015]47号)精神,2017年7月13日,朝阳区安监局应急办、工业科召开了工业企业有限空间应急管理示范试点工作会。
    会议上,区安监局下发了2017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创建工作标准》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验收工作标准》,要求各试点单位按照《创建工作标准》及《验收工作标准》,主要涉及七大内容:一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明确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组织、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应急培训等内容。二是设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三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四是确立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开展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登记和应急能力评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应急处置卡全覆盖。五是定期开展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考核,做好记录。六是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制定演练方案及脚本,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演练记录、总结及评估。七是组织开展对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的总结评估。
    区安监局要求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示范验收工作标准要求做好准备,确保完成好验收工作任务。对年底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进行约谈及行政处罚。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九水厂、北京市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北京正东电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农民日报社、北京利德尔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