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北京市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立项论证会

日期:2017-06-23 来源:区法制办

    6月12日下午,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北京市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立项论证会。会议由市政府法制办郭卫副主任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财经办有关领导同志,国家食药监总局和中国政法大学有关专家,市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商务、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部分区食药监管部门、管理相对人代表以及区法制办法制一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介绍了《北京市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立项论证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与会代表围绕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基本思路和主要制度措施等深入发表了意见。与会各方一致认为,北京市开展小型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立法确有必要;此外,还结合自身工作,从立法的基本定位和适用范围、监管部门职责划分、市场准入制度和法律责任设置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最后,郭卫副主任总结指出,下一步要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立法工作:一是食品安全相关立法的立意和站位要高,要充分体现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严格要求,着力彰显“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二是要立足于本市“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的总体目标,围绕保证小型业态食品安全的核心进行制度规范,并注意统筹考虑保障民生的基本需求。三是监督管理要从源头准入和日常监管两方面入手,厘清不同业态的资质边界,并妥善处理好市、区、街三级以及条块管理的相互关系。此外,在立法中可以进一步借鉴本市治理“开墙打洞”违法行为等方面的有益经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突出体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