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政府定价将实施价格成本监审

日期:2017-03-23 来源:区发改委

    定价成本,是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依据。近日我市修订了2007年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目录,新版目录将监审项目由14项减为10项,涉及水气热、交通、教育、景区、有线电视等多个领域,取消了食盐、医疗服务价格等成本监审项目。我市新修订的成本监审目录本着“谁定价,谁监审”的原则,要求获得授权的区人民政府在制定本行政区域权限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北京市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成本监审工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本区域成本监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