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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财政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质效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单项目”向“一类事”延伸

日期:2025-11-17 15:14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5年,朝阳区财政局将全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类项目纳入财政事前绩效评估范围,全面考核资金分配、资金管理及资金效益,着力构建统一的绩效评价体系,突出民生工程资金特征,高效推动绩效管理走深走实。

1. 全面提升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质效。区财政局积极与项目单位对接,调研项目情况,客观、全面掌握项目现状,共完成45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评估过程中全面衡量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效益性、效率性”,突破对单一项目评估的局限,转向考量该类项目资金对整体推动民生发展事业发展实效,强化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导向。

2. 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实行评估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对于具有必要性,但效率性、效益性、可行性、经济性存在一定程度不足的项目,予以部分支持;在保障民生工程开展的同时,注重项目的“降本”、“增效”和“优化管理”。

3. 构建统一评价指标体系。为指导各项目单位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区财政局梳理归纳了适用于老旧小区项目的具体指标,拟定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54个三级指标,凸显整体预算绩效核心目标。便于单位结合项目情况,优先选取其适用的共性指标,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推动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确保财政资金精准助力朝阳区综合事业发展,为区域高质量建设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