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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十项硬措施”丨朝阳区以霹雳手段有效推进“行刑衔接”工作

日期:2023-08-25 15:08 来源:区应急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贯彻落实大排查大整治总体部署以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项硬措施”,朝阳区应急管理局持续开展打击动火作业和特种作业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023年6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朝阳区南磨房地区的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1名特种作业人员张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所持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系伪造证件。经法定程序,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对某公司作出处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行刑衔接”工作流程,已将相关人员依法移送至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南磨房派出所,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23年6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的某公司进行双随机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电工崔某某所持有的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无法通过北京市应急局官方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所持证件系伪造证件。依据相关法律,已将相关人员依法移送至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高碑店派出所进一步审理,依法追究责任。

2023年8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劲松街道、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进行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在对位于朝阳区劲松街道的某公司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王某某(电焊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从事电焊动火作业,且在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期间,周围未设置灭火器等防护措施,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依据相关法律,已将相关人员依法移送至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劲松派出所进一步审理,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2023年6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朝阳区东湖街道的某公司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1名特种作业人员何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所持证件系伪造证件。依据相关法律,已将相关人员移送至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东湖派出所进一步审理,依法追究责任。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西航站区派出所移送的线索,2023年7月10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某公司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电工刘某某所持有的电工证系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经法定程序,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对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已对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个人依法作出相应处理。自朝阳区开展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来,朝阳区应急管理局多次组织开展动火作业和特种作业以及违法外包外租等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截至8月24日,累计检查单位14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50余处,特种作业领域查处并立案45起(其中“行刑衔接”案件6起),处罚金额共计62.4万元。下一步,朝阳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秉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持续强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保障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