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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文旅局与新疆昌吉州文旅局签订“游客互送”协议

日期:2023-03-22 11:25 来源:区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朝阳区文旅局与新疆昌吉州文旅局签订

“游客互送”协议

3月16日,“丝路庭州·昌盛吉祥”2023昌吉州春季旅游系列推介会(北京市专场)在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河饭店举办。北京市文旅局、昌吉州人民政府、朝阳区文旅局、昌吉州文旅局、北京市旅游协会等单位领导出席活动。现场共邀请旅行社和企业70家,各级媒体15家。

 

 

 

 

 

 

 

为进一步提振文旅市场,充分推介新疆昌吉文旅优质资源。来自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天山天池、江布拉克景区、都市胡杨林景区的旅游推荐官展示了大美昌吉风光,向人们发出了赏春的邀约。组织前往这些目的地配有相应的营销奖励办法,分为旅行社组团、特色线路推广、活动宣传补贴、新媒体营销、市场主体拓展游客等几方面奖励政策。(具体奖励办法见附件链接)。

 

 

 

 

 

 

 

活动上,朝阳区文旅局与新疆昌吉州文旅局签订了《“联发展·合共融”旅游联合战略合作协议》,发挥朝阳区与昌吉州的文旅优势,携手打造互为旅游客源地与目的地,推动两地文化和旅游产业共同发展。朝阳区文旅局将按照协议内容,持续与新疆昌吉州沟通,构建互利共赢、长期稳定的区域合作关系。

 

 

 

 

 

 

 

朝阳区作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大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秉持着互利共赢的原则,与外省市交往密切,积极拓展文旅合作领域,为首都市民及旅游爱好者提供更多旅游目的地。下一步,朝阳区文旅局将继续加强与外省市及对口支援地区的友好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

附件链接:昌吉州冬春季旅游市场营销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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