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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经验大家谈】和平街街道“立查快拆”新生违建经验做法—“四步走”有序拆除 “四强化”控违拆违

日期:2023-01-17 16:11 来源:区城管指挥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街一乡一特色”之和平街街道经验谈



问题

为什么要拆除违建?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违章建筑?严格来说,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房屋和设施。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但是地方政府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相关内容而建设的建筑物。

违章建筑侵蚀城市公共资源,影响城市对外形象 ,更重要的是违法建筑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违法建筑在建设过程中,所购材料和工程质量都很难得到保障,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就会造成惨痛的灾难。集众多危害于一身的违法建筑 ,是我们必须一拆到底的城市“毒瘤” 。虽然拆除违法建筑面临很多困难 ,但为了维护城市规划管理秩序,和平街街道持续推进拆违工作,强化源头管控,对新生违建“零容忍”,做到有违必查、立查快拆,成为辖区城市有序运行和社会公平正义坚强后盾。今天我们邀请和平街街道谈一谈拆除违章建筑的工作经验。

7月5日,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的胜古北里20号楼南侧正在超出楼体搭建围墙和钢架问题后,和平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派执法队员赶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和调查取证工作。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法律程序,第一时间申请立案调查,通过现场检查和勘验,证实当事人正在实施的建设行为无法出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因当事人现场不配合调查,执法人员采用见证人现场见证的方式,制作见证人《谈话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当场告知施工人员立即停止建设。

后经调查,北京市朝阳区胜古北里20号楼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为宝钢集团冶金设备厂和石油出版社联建全民所有制住宅楼,其中3门、4门、5门、9门、10门产权属央企宝钢集团冶金设备厂公有住宅,后经上市后将套内住宅面积卖给单位职工个人,变更为私产。但3门南侧与大院围墙之间形成的空地产权扔属于冶金设备厂。20号楼当事人在早已明确其房屋产权仅为其单元套内面积的前提下,扔将原有设施及围墙拆除并私搭房屋和出入口。2017年11月,应朝阳区人民政府对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要求,该处私搭乱建被拆除,并恢复了围墙。然而,该住户于2021年4、5月间对冶金设备厂所属产权的围墙再一次进行了拆毁,重新建设房屋。

7月14日上午,和平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胜古庄社区居委会对胜古北里20号楼新生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此次新生违建处置,从发现到拆除用时不到10天,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对违法建设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及时遏制了违法建设的不正之风。

一、主要做法



(一)协查认定,责令改正

经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协查认定胜古北里20号楼南侧正在实施的建设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建设,该案件于7月7日调查终结。

7月8日,和平街街道办事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向当事人制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3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并告知其陈述和申辩权利。当事人不承认违法事实,于7月11日提交陈述申辩材料,和平街街道办事处对上述陈述申辩材料进行了复核,建议不采纳其陈述申辩意见。因此,当事人应在3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二)强制拆除,做全准备

7月12日10时57分,和平街街道办事处对北京市朝阳区胜古北里20号楼南侧违法建设的拆除情况进行现场复查,当事人未在《责令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违法建设。按照法定程序,7月12日下午,街道召开会议,由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处级领导、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参加,对胜古北里20号楼南侧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并制发《强制拆除决定书》,告知其自行将违法建设内相关物品予以清理。

7月13日,街道办事处提前谋划,召开调度会,计划7月14日对违法建设实施强拆,由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多部门联合,分析拆除的难点、重点,预判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等,提前制定拆除方案和应急预案,责任明确到人,统筹协调,共同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拆违平稳有序。

(三)有序拆违,证据留存

7月14日拆除当天,现场拉起警戒线,安保人员在外围负责疏散周边群众,确保人员通行安全。拆除公司人员、机械设备准备就绪。因当事人未将违法建设内物品予以清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清点并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之后,拆除公司开始拆除作业。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胜古庄社区居委会人员全程在现场,不间断巡视和安全防控,并做好摄像拍照证据留存工作。经过半天的时间,违法建设被全部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也清运完毕。本次拆违行动准备充分、有序开展、高效完成,赢得了周边群众的一致肯定和高度赞扬。

二、经验启示



(一)强化责任,周密部署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控违拆违工作,并将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做到分工负责、分片包干、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确保控违拆违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群众举报热线反映的新生违建问题第一时间将责任落实到管片队员,做到迅速响应、接诉即办、立查立改、主动回访,确保新生违建“零增长”。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发挥党工委的引领作用,由社区党委牵头,发动社区居民和志愿者,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板、入户发放致商户和居民一封信等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法建设行为的社会危害和政府整治工作的决心,增强群众依法建设的自觉性,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宣传和拆违现场维护,政民携手、良性互动,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力度,规范执法

依法制止、拆除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乱搭乱建,强力推动控违拆违。依法依规依程序有序推进拆违工作,案件办理、违建拆除全过程音像记录。文书制作完整,证据确实充分,对可能发生的诉讼风险提前预判,将证据链衔接完整。对于当事人现场不配合调查的情况,见证人现场见证的方式,并制作见证人《谈话笔录》,在执法程序上履行了立案、现场调查、勘验、向市规自委朝阳分局协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责令改正、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并送达等程序。

(四)强化共管,拆控并举

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长效管理,拆控并举。运用“网格化”管理实时监控,执法队和社区居委会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同时鼓励发动地区居民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对新生违建“零容忍”。街道也将持续开展存量违建治理工作,争创 “基本无违法建设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