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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庄街道开展非机动车违规停放联合整治行动

日期:2021-11-25 16:26 来源:八里庄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非机动车违规停放行为的严管态势,提升城市形象,维护道路交通安全,11月23日,八里庄街道平安办联合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对青年汇、住邦2000周边违停及超标电动车现象进行联合整治。

本次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十余人,拖车四辆,重点对辖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情况进行查处,对于临牌、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及非机动车违停等情况依法进行处罚,临时扣押电动车、摩托车40余辆。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请骑车人将非机动车停放至便道的停车区域内,不要占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停放。

此外,北京市交管部门还将继续对以下几种交通违法加大查处力度:

一、领取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在继续上道路行驶的,处以1000元罚款并扣留车辆;

二、驾驶拼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于拼改装电池、拼改装电机、以及改变车身等严重的情况,罚款1000元。对于改装车座、车棚,这类较轻的拼改装行为,罚款500元;

三、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处警告或20元罚款;

四、驾驶未经登记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元;

五、电动自行车其他影响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六、对于悬挂临时标识的、拼装的、不在《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是不能领取白色式样的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的,需尽快自行处理。

七、如有出行需求,请及时置换《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产品,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携带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发票)及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到北京全市18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和53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设置的便民服务点,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上牌手续。

八、要正确安装使用电动自行车牌证,骑行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不要对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加装,保障骑行安全。

接下来,八里庄街道将不定期开展交通秩序治理联合执法行动,强效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切实维护辖区良好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