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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河人,自采暖补贴申报流程来了,速来查看
各位居民朋友注意啦~孙河地区2026-2027年采暖季第一批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申报流程来了,一起来看看吧!
1、户籍为孙河地区实行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
01补贴对象
(1)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
(2)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企业退休人员
(3)支援乡镇企业的科技人员
(4)公益性组织安置的人员
(5)城镇临时工
(6)城镇失业
(7)原由街道、乡镇管理或职介人才存档并办理退休的人员
(8)社区工作者
本人或配偶名下有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的房屋(房屋产权须属于朝阳区农村地区拆迁腾退上楼应有产权证但暂未取得产权证。注:非小产权),或属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大产权)的房屋)。
2、初次申请材料
1.《拆迁腾退地区社会化退休人员申请享受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承诺书》或《社会化退休人员申请享受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承诺书;
2.退休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家庭城镇居民《户口簿》和《退休证》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即退回;
3.本人房屋所有产权证或承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腾退协议、安置购房协议和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产权证的提供产权证,协议无效),原件审核后当即退回;
4.配偶为产权人或承租人、夫妻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交结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
5.申领人本人名下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卡或存折。
3.再次申请材料
1.已申领过且个人信息未发生变化的申领人:
取得房屋产权证退休人员可通过“网页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逐一核实《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申请享受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承诺书》中的信息后进行线上申请;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现场申请。
线上申请流程:
登陆“北京人社”公众号--点击页面右下角“微服务”--点击“个人办理”--“社会化管理服务”--点击下方“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自采暖补贴申请”,按要求填报。
登陆微信“京通”小程序,点击页面下方“热门”模块“更多”--下拉页面选择“养老助残”--选择养老服务中“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点击“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点击“自采暖补贴申请”,按要求填报。
持腾退协议退休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携带证件原件逐一核实《拆迁腾退地区社会化退休人员申请享受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承诺书》中的信息,签字确认。
2.已申领过且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申领人:
上年度采暖季已申领过,但应提供的原始证明材料有一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按照“初次申请”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户籍为孙河地区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01补贴对象
具有本区城镇居民户口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本人或配偶名下有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的房屋(房屋产权须属于朝阳区农村地区拆迁腾退上楼应有产权证但暂未取得产权证。注:非小产权),或属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大产权)的房屋。)
02初次申请材料
1.《拆迁腾退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享受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承诺书》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享受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的城镇居民《户口簿》和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即退回;
3.本人房屋所有产权证或承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腾退协议、安置购房协议和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
4.配偶为产权人或承租人、夫妻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或户口本上不能体现夫妻关系的,须提交结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
5.本人名下农村商业银行卡或存折;
6.在采暖季期间由就业转为失业人员的,须提交由原用人单位出具的未领取采暖补贴的证明(原件),在职介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的除外。
3、再次申请材料
1.已申领过且个人信息未发生变化的申领人:
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携带证件原件逐一核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享受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承诺书》或《拆迁腾退地区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享受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承诺书》中的信息,签字确认。
2.已申领过且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申领人:
上一年度采暖季已申领过,但应提供的原始证明材料有一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按照“初次申请”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3、申请方式
退休人员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按照是否取得房屋产权证人员和初次再次申报提交相应材料办理,登记失业人员到孙河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现场办理时间为2026年9月3日—9月9日(详细登记申请时间以各社区发布为准)。
1、户籍为孙河地区实行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
01补贴对象
(1)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
(2)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企业退休人员
(3)支援乡镇企业的科技人员
(4)公益性组织安置的人员
(5)城镇临时工
(6)城镇失业
(7)原由街道、乡镇管理或职介人才存档并办理退休的人员
(8)社区工作者
本人或配偶名下有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的房屋(房屋产权须属于朝阳区农村地区拆迁腾退上楼应有产权证但暂未取得产权证。注:非小产权),或属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大产权)的房屋)。
2、初次申请材料
1.《拆迁腾退地区社会化退休人员申请享受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承诺书》或《社会化退休人员申请享受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承诺书;
2.退休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家庭城镇居民《户口簿》和《退休证》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即退回;
3.本人房屋所有产权证或承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腾退协议、安置购房协议和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产权证的提供产权证,协议无效),原件审核后当即退回;
4.配偶为产权人或承租人、夫妻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交结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
5.申领人本人名下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卡或存折。
3.再次申请材料
1.已申领过且个人信息未发生变化的申领人:
取得房屋产权证退休人员可通过“网页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逐一核实《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申请享受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承诺书》中的信息后进行线上申请;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现场申请。
线上申请流程:
登陆“北京人社”公众号--点击页面右下角“微服务”--点击“个人办理”--“社会化管理服务”--点击下方“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自采暖补贴申请”,按要求填报。
登陆微信“京通”小程序,点击页面下方“热门”模块“更多”--下拉页面选择“养老助残”--选择养老服务中“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点击“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点击“自采暖补贴申请”,按要求填报。
持腾退协议退休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携带证件原件逐一核实《拆迁腾退地区社会化退休人员申请享受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承诺书》中的信息,签字确认。
2.已申领过且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申领人:
上年度采暖季已申领过,但应提供的原始证明材料有一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按照“初次申请”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户籍为孙河地区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01补贴对象
具有本区城镇居民户口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本人或配偶名下有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的房屋(房屋产权须属于朝阳区农村地区拆迁腾退上楼应有产权证但暂未取得产权证。注:非小产权),或属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大产权)的房屋。)
02初次申请材料
1.《拆迁腾退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享受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承诺书》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享受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的城镇居民《户口簿》和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即退回;
3.本人房屋所有产权证或承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腾退协议、安置购房协议和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
4.配偶为产权人或承租人、夫妻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或户口本上不能体现夫妻关系的,须提交结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
5.本人名下农村商业银行卡或存折;
6.在采暖季期间由就业转为失业人员的,须提交由原用人单位出具的未领取采暖补贴的证明(原件),在职介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的除外。
3、再次申请材料
1.已申领过且个人信息未发生变化的申领人:
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携带证件原件逐一核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享受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承诺书》或《拆迁腾退地区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享受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承诺书》中的信息,签字确认。
2.已申领过且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申领人:
上一年度采暖季已申领过,但应提供的原始证明材料有一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按照“初次申请”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3、申请方式
退休人员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按照是否取得房屋产权证人员和初次再次申报提交相应材料办理,登记失业人员到孙河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现场办理时间为2026年9月3日—9月9日(详细登记申请时间以各社区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