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三方建设运营的充电设施,倡导小区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单位等不收或少收场地租赁费用、不参与或降低收入分成,将让利空间用于降低充电服务费。物业服务单位等管理单位接受委托与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签订运营合作协议时,应与业主充分沟通,遴选优质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合理确定充电服务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