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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集体经济 推动乡村振兴 王四营地区(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区乡人大代表培训班

日期:2025-06-08 14:39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王四营地区办事处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今年,区人大将“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列入常委会重点监督议题,并听取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专题汇报。

6月6日,王四营地区(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区乡人大代表培训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帮助代表更好依法履职,推动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乡领导班子成员,区乡人大代表,各村(单位)书记、主任、社长,乡机关经济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及基层单位财务人员参加培训。乡人大主席金亚静主持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共8章、67条,于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中国农村集体经济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培训邀请了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肖鹏为代表们授课,他曾参与该法制定和修正。肖鹏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概述、成员身份、组织机构、收益分配以及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法治内涵等方面,对这部法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和阐述。

就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苏云华强调,要深刻认识该法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完成好产改、撤村等重点工作。要准确把握该法的精神实质,对照学习资料,结合工作实际,勤学善思多练,对法律内容和培训讲授进一步消化理解。要切实抓好该法的贯彻落实,以法律内容和要求为指导,补齐短板漏洞,增强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努力推动王四营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