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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入户,讲解到人,垡头“零距离”推进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有序“退场”

日期:2023-12-27 14:21 来源:垡头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宣传入户,讲解到人,垡头“零距离”推进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有序“退场”

 

根据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到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小区内等公共场所停放。

 

 

在这里特向广大居民朋友作出提示:

 

 

一、过渡期后,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一律不得上道路上行驶,不得在城市道路、居住小区以外的胡同、广场、绿地、桥下空间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道路行驶或停放,执法部门将依法采取扣车、罚款措施。请您尽快处理违规车辆,使用合法交通工具。

 

 

二、传播文明交通理念。请大家积极践行并传播文明交通理念,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如果您的家人、亲戚、朋友有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请及时提醒他们尽快处置。

 

 

三、对属于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的电动三轮车,应依据现有规定尽快到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户籍地址或暂住地址为门头沟、通州、平谷、密云、怀柔、顺义、昌平、延庆、房山、大兴区的单位及个人方可申请注册登记京B号牌摩托车)。驾驶上述机动车应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遵守本市六环路(含)内道路禁止正三轮摩托车通行等相关政策规定。对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处罚款处罚。对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处罚。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除了会由于不良驾驶习惯导致危险发生外,其本身“窄车身、轻底盘、高车体、车辆稳定性差”等特点,同样容易造成危险。

 

此外,这些车辆还普遍缺乏基本安全配置,没有安全带、安全气囊,发生交通事故后极易导致驾车人和乘车人的伤亡。同时,由于车辆选用的电池、电路不过关,也有很大的充电起火和自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