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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委春节保障情况
日期:2019-01-30 来源:区城市管理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环境保障
区环境办积极筹备、精心部署,全力组织做好春节期间环境秩序保障工作。
一是明确保障时间、范围。确定2019年2月3日至2月20日为春节保障时段,将全区纳入保障范围。
二是组织环境卫生大扫除。各街乡结合“环境清洁日行动”,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干干净净迎春节。
三是做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环卫中心严格按照环卫作业标准进行环卫作业,加大大机场火车站、交通枢纽、繁华商业区、旅游景区等人员聚集地区的保洁力度频次。
四是烟花爆竹残屑清除。配备足够的保洁力量,及时清除烟花爆竹残屑,以免残留火星引燃生活垃圾。
五是加强环境秩序管控。依托实体化综合执法中心,加强节日期间巡查执法,加大综合治理、综合执法力度,加强非法小广告、无照游商、店外经营、黑车、非法“一日游”等突出问题的管控。
六是严格落实环境检查。要充分发挥城管执法巡查、街巷长和小巷管家作用,科学组织各类环境巡查管控力量,对街乡、单位自行设置的春节景观设施,加强维护及巡查检查,保证景观效果及安全。组建春节期间环境巡查检查队伍,确保春节期间各类环境问题巡查到位;建立春节期间环境保障工作联络表,将交通支队、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及43个街乡具体保障人员纳入其中,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及时协调处置各类环境问题。
二、城市安全运行
加强春节期间电力、燃气、热力运行安全平稳,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做好电力应急值守工作。针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做好禁放看护工作,在高压线塔、配电站室等禁放点位周边设置禁放标识,制定看护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大巡查管控力度,落实禁放看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