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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日期:2022-01-04 18:37 来源:区房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王素姮、王素娟、王素婕:

朝阳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0月15日对CBD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项目作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朝政房征字〔2021〕1号)。该项目正式签约期限自2021年10月15日起至2021年11月13日止,为期30日。你们与区征收中心在签约期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朝阳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朝政房征补字〔2021〕03号)。

被征收房屋坐落于朝阳区呼家楼新街大院6号楼2门53-54,你们在收到本补偿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在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方式中确定一种补偿方式,完成搬迁。如逾期未确定补偿方式,视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为王素姮、王素娟、王素婕提供丽景嘉苑项目房源中的87.5平方米一套房屋作为产权调换房源,购房单价14250.48元/建筑平方米,房屋购房款从应获补偿款中扣除,自搬入该房屋后发生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由你们自行支付。与区征收中心办理补偿搬迁手续,将被征收房屋腾空交区征收中心拆除,结清相关费用后领取补偿款。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届满即视为送达。如对补偿决定书不服,可在补偿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补偿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履行该决定,朝阳区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刊登之日,朝阳区人民政府将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在CBD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项目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