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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CBD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日期:2021-10-15 09:41 来源:区房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第七条的规定,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公布了《CBD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8月8日,为期30日。在此期限内,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共收到215户被征收人针对征收政策、征收程序、补偿及补助标准方面,书面提交了反馈意见,现将被征收人提交意见汇总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被征收人提交意见情况

1.要求先发放完补偿款、选完房后再搬家。

2.要求取消团体搬迁、签约比例等设置,改为个人奖励。

3.增加困难户、残疾、大病补助。

4.评估价格低。

5.出示安置房源“五证”“两书”“一表”。

6.确定发放安置房房本时间。

7.认为补偿标准低、补助奖励少,要求补偿经适房换商品房的土地出让金。

8.安置房价格高,增加房源数量、户型等;要求公布各户型数量、面积、朝向。

9.公告评估过程及评估报告细节。

二、说明及《方案》修改情况

根据公众提出的反馈意见,归纳说明如下:

1.本项目标准房屋市场价格是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时点,由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价格为准。标准房屋市场价格及分户评估结果与征收决定同时在征收范围内公示。

2.评估涉及的评估过程及估价原则等内容,在《分户估价结果报告》中进行说明,该报告向被征收人送达。

3.产权调换房源的数量、户型、面积等情况,在《CBD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项目住宅房屋征收房源销控手册》中公布。

4.方案第十二条第三款产权调换房屋拟登记权利人增加子女配偶为可登记范围。

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依据征收决定同步公示的修改后的《CBD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项目住宅房屋征收方案》开展征收、补偿工作。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