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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甜水园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甜水园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第七条的规定,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公布了《甜水园旧城区改建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2月13日,为期30日。在此期限内,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共收到63户被征收人针对征收政策、补偿及补助标准等方面书面提交的反馈意见,现将被征收人提交意见汇总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被征收人集中反映意见情况
1.要求对自建房按正式房屋进行认定并补偿。
2.要求提高住房困难补助,对大病、残疾、高龄人员给予特困补助。
3.增大调换系数和增加改善面积。
4.评估价格低。
二、说明及《方案》修改情况
根据公众提出的反馈意见,归纳说明如下:
1.《方案》中第七章增加第二十九条未登记建筑配合拆除补助。
2.《方案》中第八章增加第三十三条签约比例奖。
3.增加东坝金驹家园、金泽家园产权调换房源。
4.本项目标准房屋市场价格是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价值时点,以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价格为准。征收评估价格与预签征收补偿协议评估价格出现差异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处理。
特此通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