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南口至光华路段)工程光华路站1号施工用地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知
朝征发〔2026〕5号
关于公开选择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南口至光华路段)工程光华路站1号施工用地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知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条之规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拟公开选择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参与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南口至光华路段)工程光华路站1号施工用地项目的房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南口至光华路段)工程光华路站1号施工用地项目的实施单位为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征收中心”)。项目位于朝阳区呼家楼地区,征收范围以征收决定公示为准,涉及1家非住宅被征收人。
二、评估机构选定程序
区征收中心受区征收办的委托实施房屋征收具体工作;区征收中心委托中融国远招标有限公司对报名的评估机构进行评审,出具评审结果,形成评估机构候选名录。
根据评审结果,区征收中心将本项目评估机构候选名录通知被征收人,通过被征收人回函方式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被征收人函复选定意见的,以该意见为准。未函复或未明确选定意见的,由区征收办、区征收中心组织被征收人在评估机构候选名录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最终确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评估机构报名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北京房屋征收拆迁评估专业机构名录》范围内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2.具有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3.连续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合法经营,并正常纳税;
4.评估机构和项目负责人须从事过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二)评估机构委派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需为本公司正式员工,且服务满两年以上;
2.连续五年以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估价师资质;
4.房地产估价师需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
四、评估机构报名方式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需到中融国远招标有限公司领取《关于公开选定北京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南口至光华路段)工程光华路站1号施工用地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以下简称《选定办法》),并根据《选定办法》要求准备报名材料。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按照《选定办法》要求,到中融国远招标有限公司提交报名材料。其中,报名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有任一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均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址:中融国远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
4.联系人:王奎儒;电话:010-53388566。
五、时间安排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领取《选定办法》时间:2026年1月30日上午10:00至1月30日下午17:00。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1月31日下午17:00前。
3.报名截止后,中融国远招标有限公司对报名评估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出具评审结果。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的具体事宜及候选评估机构名录将另行通知。
注:本通知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网站同时公布
特此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