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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价值分户评估报告》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朝政房征字〔2023〕2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依法对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北京盛华翔伦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依法接受委托对下述房屋进行评估工作。
请下述房屋的被征收人或权利人、合法受托人、合法继承人、合法监护人自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联系评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人及电话见右下角)领取《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价值分户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北京盛华翔伦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申请复核评估。
被征收人、房屋坐落、报告编号如下:
王晓杰,朝阳区酒仙桥十一街坊8号楼2单元51号,京盛华估CQ字(2023)第3012号-预-JXQ11-07-143号XX、京盛华估CQ字(2023)第3012号-决-JXQ11-07-143号XX
北京盛华翔伦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曹茜 18911275537